“WHO can help?”
“Taiwan.”
今天,這則廣告在紐約時報刊登出來了。
我自己是早就沒有看實體報紙的習慣了,對於在紐約時報刊登全版廣告能帶來什麼樣的效益也不清楚,我想,比起在美國或是國際能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或許這件事,更多是作用在台灣人身上。
原來可以做/不該做這樣的事啊;原來做這樣的事有用/沒用啊;原來贊成的人/反對的人那麼多啊;原來這樣考慮是對的/不當的啊;原來這麼做好值得/不值得啊……
有各種不同的聲音,代表著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思維。
這是,自由民主的美麗啊,無論如何,都該覺得欣慰,是吧?
很有意思的,這個廣告的募集,是由好幾個人起頭的,但過程中,其他人好像不過是名字閃過一般的存在,YouTuber阿滴衍然被大家視為了代表,褒揚加在他身上,指責也加在他身上。
說做得好的大有人在,同時各種批評也紛紛冒出來。
而我特別注意起這件事,是從「為什麼一個YouTuber的立場可以代表台灣去罵人?」開始的。
這句話,我覺得講得很實際,卻又草率。
我相信,阿滴絕對首先想到的,是「我是台灣人」,然後才是「我是YouTuber」,做這件事,或許也有「一個有影響力的YouTuber應該要運用其影響力去推動該做的事」的想法,但「我是台灣人,我要為台灣發聲!」的想法,一定是更優先的。所以,在這件事上,痛快地就把阿滴定位成「一個YouTuber的立場」,我覺得是草率的。
然而,很實際的,是「誰可以代表台灣?」這部份,阿滴等人確實有欠考慮以及表達不周的地方,所以後來也道歉並加以改進了。
早上禱告時,把這樣的事情,跟 神報告了。然後,想起了多年前的故事。
剛來攝理的時候,有一天,我看到前輩在電腦前奮鬥。
那是PE2的年代,前輩正用N指神功(就是雖然不是只用一指,但跟只用一指有異曲同工之妙),把他聽話語時手寫抄下的筆記,輸入電腦。
因為當研究助理而練就了半身打字功夫(雖然不慢但是還不到頂尖,所以只敢稱半身功夫)的我看了半天,很不給面子地說:「我打字比你快。」
於是前輩很開心地把這輸入話語資料的工作交給我,就這麼開始了我在教會文書部服事的經歷。
每逢禮拜,我坐在電腦前,把台上證道的內容,在腦中快速地編排整理,然後答答答答地輸入電腦。我在每篇記錄的最開始,會標明日期、證道題目、經文、證道者,而在記錄者那一行,我則輸入了「文書部」,我的想法是:這不是為我自己做的,也不是我自己做的,是 神給了我使命,使用我來做這件事,成果是屬於 神的,是屬於教會的,所以不該具我的名。
有一天,另一位前輩看到我這麼標記,跟我說了她的看法:「雖說是為了 神、為了教會,所以做了這些記錄,但你其實無法代表教會。標記是『文書部』記錄的話,就有『官方』的感覺,如果有人惡意拿裡面的內容曲解作文章,會被針對的就是教會,甚至是傳講話語的鄭明析牧師。」
聽到前輩這麼說,我是感到驚訝的:「原來,我想得很美好,也覺得很理所當然,卻不盡然呢!」再仔細思考,的確我是帶著無私的想法,覺得我是在盡使命,可是也不可否認,有可能我在聽話語的時候理解有誤,也有可能我在遣詞用句上犯錯,還有即使我試著記下所有的東西,也仍是力有未逮。 神的話語很完美,但我記下的,到什麼樣的程度呢?距離可成為「官方稿件」應該是很遠吧?到底,我會是給教會帶來利益,還是一不小心,會讓教會背鍋呢?
在對攝理誤解的人多於了解攝理的人的那當時,我覺得,不因我的問題而讓教會惹上麻煩更是要緊,即使這樣的問題只是假設,並未真實發生,因此,我先前的做法,是考慮不周了。
「我能代表的,其實就是我自己而已,因此,在電腦裡留下的是『我那比別人記得多的個人話語筆記』。」我如此釐清了。既是如此,從此我在記錄者那邊,便不再使用「文書部」,而是記上自己的名字,以示負責。看了覺得內容好,那麼,感謝 神,是 神的話語嘛;覺得內容不行,那麼,我的錯,是我慧根不足,能力有限。
這個角度也好,那個角度也好,出發點都有其意義。哪種比較好?自然從這個角度或那個角度,會有不同的答案。但總是只堅持某一個角度時,就難免變得偏頗,而陷入尷尬的結果。
攝理人尊稱為老師的鄭明析牧師說:「不論是做什麼事,行動時都不要只看<要做的那一件事>,還要看會不會因此產生<其他問題>再行動,這就是「智慧」。若只看<一個方面>就去行動,就會產生「問題」,會受傷,甚至會死亡。」
所以,對各樣的想法,試著有開放性的胸襟吧。而在各式各樣的主張中,我想只有擁有全部資訊以及無比計算能力的 神有實力說出哪個是最好,因此,除了有開放性的胸襟,更重要的是,尋求 神的想法吧,這不只是信仰好的表現,現實來說,這就是有智慧的作法啊。
今天,”WHO can help?”
我為阿滴,還有所有參與在紐約時報刊登廣告事件的人禱告,也為台灣、為世界禱告,願所有的付出,因之後做得更好,而更添價值與美好。
我相信,阿滴絕對首先想到的,是「我是台灣人」,然後才是「我是YouTuber」,做這件事,或許也有「一個有影響力的YouTuber應該要運用其影響力去推動該做的事」的想法,但「我是台灣人,我要為台灣發聲!」的想法,一定是更優先的。所以,在這件事上,痛快地就把阿滴定位成「一個YouTuber的立場」,我覺得是草率的。
然而,很實際的,是「誰可以代表台灣?」這部份,阿滴等人確實有欠考慮以及表達不周的地方,所以後來也道歉並加以改進了。
早上禱告時,把這樣的事情,跟 神報告了。然後,想起了多年前的故事。
剛來攝理的時候,有一天,我看到前輩在電腦前奮鬥。
那是PE2的年代,前輩正用N指神功(就是雖然不是只用一指,但跟只用一指有異曲同工之妙),把他聽話語時手寫抄下的筆記,輸入電腦。
因為當研究助理而練就了半身打字功夫(雖然不慢但是還不到頂尖,所以只敢稱半身功夫)的我看了半天,很不給面子地說:「我打字比你快。」
於是前輩很開心地把這輸入話語資料的工作交給我,就這麼開始了我在教會文書部服事的經歷。
每逢禮拜,我坐在電腦前,把台上證道的內容,在腦中快速地編排整理,然後答答答答地輸入電腦。我在每篇記錄的最開始,會標明日期、證道題目、經文、證道者,而在記錄者那一行,我則輸入了「文書部」,我的想法是:這不是為我自己做的,也不是我自己做的,是 神給了我使命,使用我來做這件事,成果是屬於 神的,是屬於教會的,所以不該具我的名。
有一天,另一位前輩看到我這麼標記,跟我說了她的看法:「雖說是為了 神、為了教會,所以做了這些記錄,但你其實無法代表教會。標記是『文書部』記錄的話,就有『官方』的感覺,如果有人惡意拿裡面的內容曲解作文章,會被針對的就是教會,甚至是傳講話語的鄭明析牧師。」
聽到前輩這麼說,我是感到驚訝的:「原來,我想得很美好,也覺得很理所當然,卻不盡然呢!」再仔細思考,的確我是帶著無私的想法,覺得我是在盡使命,可是也不可否認,有可能我在聽話語的時候理解有誤,也有可能我在遣詞用句上犯錯,還有即使我試著記下所有的東西,也仍是力有未逮。 神的話語很完美,但我記下的,到什麼樣的程度呢?距離可成為「官方稿件」應該是很遠吧?到底,我會是給教會帶來利益,還是一不小心,會讓教會背鍋呢?
在對攝理誤解的人多於了解攝理的人的那當時,我覺得,不因我的問題而讓教會惹上麻煩更是要緊,即使這樣的問題只是假設,並未真實發生,因此,我先前的做法,是考慮不周了。
「我能代表的,其實就是我自己而已,因此,在電腦裡留下的是『我那比別人記得多的個人話語筆記』。」我如此釐清了。既是如此,從此我在記錄者那邊,便不再使用「文書部」,而是記上自己的名字,以示負責。看了覺得內容好,那麼,感謝 神,是 神的話語嘛;覺得內容不行,那麼,我的錯,是我慧根不足,能力有限。
這個角度也好,那個角度也好,出發點都有其意義。哪種比較好?自然從這個角度或那個角度,會有不同的答案。但總是只堅持某一個角度時,就難免變得偏頗,而陷入尷尬的結果。
攝理人尊稱為老師的鄭明析牧師說:「不論是做什麼事,行動時都不要只看<要做的那一件事>,還要看會不會因此產生<其他問題>再行動,這就是「智慧」。若只看<一個方面>就去行動,就會產生「問題」,會受傷,甚至會死亡。」
所以,對各樣的想法,試著有開放性的胸襟吧。而在各式各樣的主張中,我想只有擁有全部資訊以及無比計算能力的 神有實力說出哪個是最好,因此,除了有開放性的胸襟,更重要的是,尋求 神的想法吧,這不只是信仰好的表現,現實來說,這就是有智慧的作法啊。
今天,”WHO can help?”
我為阿滴,還有所有參與在紐約時報刊登廣告事件的人禱告,也為台灣、為世界禱告,願所有的付出,因之後做得更好,而更添價值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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