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發生了一件事。
溫哥華的大眾運輸系統,有一種月票的制度,基本上如果一個禮拜需要搭車十次以上,那麼可以買一張月票,在一個月內無限次數地乘坐月票限定區段的公車和捷運,這樣比起每次買單程票要划算多了。搭公車的時候,司機會檢查你的票再讓你上車,但是搭捷運的時候,通常不會有人檢查,只是要是遇到警察臨檢,沒票的人就會吃一張貴貴罰單。
我因為要上班、上課,還要去教會,所以是買月票的,但是上個禮拜二,我在沒想到自己沒帶月票的狀況下,就衝出門去上課了。去的時候沒事,回來的時候,卻遇上了警察查票。事實上,我一直覺得自己有票所以很安心地搭車,如果想起來自己沒帶票,我是絕對不會冒險,會再花錢買單程票的,但是我根本沒想到我沒帶月票,等到警察查票時,才大吃一驚,那時臉色應該是慘白吧。
警察問我,有什麼理由嗎?我跟他說我有月票,但是前一天拿出來忘記放回皮夾了。不過警察還是要我在下一站出車廂,開了一張罰單給我,並且跟我說如果我要繼續搭車,就去買票。
收到罰單真的令人很沮喪,並不是金錢的損失令人感到最難過,而是我明明有票,明明沒有意思要逃票,但是因為一時疏忽沒帶到票,結果被認定犯了逃票的罪,這對一向奉公守法的我來說,是好大的羞辱。
這件事情讓我好幾天心情很糟,我根本是驚到了,心情上也對於搭捷運產生了陰影。我覺得這個制度很不好,如果像東方的捷運系統,一定要有票才進得去,也就不會有這種冤枉事了,因為不設票閘產生逃票空間,又因此立法設人查票,如果是存心逃票的人,我覺得無話可說,但是並不是存心逃票,真的是一時不察的人,就成了冤魂。好幾天只要一想到這件事就很沮喪,沮喪到覺得再這樣下去應該會憂鬱症上身。也想到很多得憂鬱症的人都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但原來真的不是很難,只要踏入一個死胡同,其實是很容易的啊。
幸好有主,也幸好主透過 鄭明析 老師教我的信仰是很紮實的,所以不管心情再怎麼沮喪,一想到主,跟主訴一訴苦,精神就變得好些,漸漸地雖然想到還是會不舒服,但是程度慢慢減輕了。
後來禮拜五禱告會的時候,聽到教會牧師說了一件事情。她說前兩天她生病了,發不出聲音來,結果有人打電話來,她接了,卻無法回答,對方一連打三次都沒有聽到她的聲音,認為是電話壞了,這已經讓她很鬱悶了,然而更鬱悶的是,後來有人從韓國打國際電話過來,她勉強擠出一點沙啞的聲音回應,卻被對方以為她從睡夢中醒來接電話,跟她說:「現在是幾點鐘,你怎麼在睡覺呢?」也沒辦法什麼都解釋得清楚,所以讓她覺得超級沮喪的,好像別人都誤會她是個沒禮貌的人了。
但當她在禱告中跟主訴苦時,忽然有個體會,啊,主也是, 鄭明析 老師也是,有很多時候,因為也沒辦法交待所有的細節,所以被誤會、誤解的狀況也是很多,程度超過我們的情形不知多少倍,所以應該是鬱悶超過我們更多更多吧。這樣體會之後,就為了這樣的事情禱告,結果心情漸漸解開,聲音也漸漸地回來了。
我聽了之後想:原來這個禮拜,大家多多少少都受了冤屈啊。也想到,對啊,比起來,主 和鄭明析 老師所受的冤屈是更多更多的呢。
於是在禱告中跟主說,我只想到自己的冤屈,真的很抱歉,這樣悔改了。之後鬱悶和受驚的感覺就淡了很多,就想還是早早去把罰單繳一繳,然後就不要再被這個事情糾纏了,我寧願把時間和心思都花在與主有關的事情啊。
結果禮拜六要去繳錢的時候,那地方的職員聽了我的緣由後說:「那你應該要申訴啊,你提出申訴,交通法庭會通知你到庭說明,你就說給法官聽,可能就不會罰,或是罰一點,反正最慘就是要繳這張罰單而已,但是你要是現在繳了,就沒有機會了。」這讓我感覺因為我把在這件事情上計較的心情丟棄了,結果主就給了我又一村的途徑。
所以我們就填了申訴單,說在六個月到一年之間,交通法庭會通知我去說明…這就是凡事都慢吞吞的加拿大風格啊。我覺得這真是一個很沒有效率的制度,難怪主會希望加拿大要變成快雲彩。
也想到,遇到什麼難過的狀況時,就是更加體會主的心情的時候呢。而當我們了解而跟主告白,丟棄自己的心情來安慰主的心情時,主也會更加安慰我們的,這是不管經歷什麼,最要得到的東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