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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1日 星期二
2009年3月27日 星期五
命
了解越多,就越知道自己所了解的太少。
我相信 神全知全能,我相信 神是法則的 神,我相信一切若沒有 神的允許是不會發生的。
當我不明白旨意時,我知道並不是 神的謬誤,而是我了解得太少,想知道答案,要等待。
在還沒有等到答案之前,有時面對他人的質疑,也會有無法做些什麼的沉痛。
我想到好幾年前,有個男生的父親過世了。那是一場意外,很不可思議的意外,家屬傷痛萬分,我們也感到震驚。那男生當時跟著同學來到教會不久,後來他不來了。為什麼他來教會,爸爸卻這樣走了,在他心中投下一個很大的陰影吧。
人很自然而然地會覺得,意外要不是天譴,就是歹命或衰運,但我不願意這樣解釋,我也知道,這絕對不是孩子來教會的懲罰,一定有其他的原因。可是我沒有通天遁地,窺探 神手中秘密的能力,我無法告訴那孩子,到底是為什麼。我的界限,就是只能告訴他,你要相信 神,而他的界限是,無法就這樣接受。
雖然可以明白,真正的長壽,不在於年歲的長短,而是在於價值,但意外死去,還是很令人介意。
殉教的司提反,或可稍稍理解,但是,那林肯呢?為什麼是被刺殺身亡?是他不得 神的喜悅嗎?
死於非命的,在真的壽限以前,不是得不到安息嗎?
這樣的問題,每次想了,得不到什麼答案,只能繼續等著。
直到看了「天堂是如此真實」這本書,裡面提到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子瑞秋(Rachel,即是「拉結」),她在1999年科羅拉多州可倫拜高中校園集體血案被槍殺喪生,耶穌特別要作者秋楠女士紀念她。
耶穌說:「瑞秋現在在我這裏,比她在地上生活任何時候更快樂。我會祝福她的家人。往往當不幸的事發生時,人們就歸咎於撒但,假如這是撒但的意旨,那麽在她死前,就不會提到我的名字。假如沒有我的允許,撒但對我的兒女是沒有任何權能的。」
「每一個生命在這個世界上都有一份特殊的目的。那也是我爲何會以特殊的方式來使用某些人,因此,不要以爲,只因爲某人是一位忠信的基督徒,在世就一定長壽,有完美的生活。假如我爲著拯救一個人,而必須取去另一個人的生命,我就會這樣做。」
看到這個,我被震到了。「假如我爲著拯救一個人,而必須取去另一個人的生命,我就會這樣做。」看來很冷酷無情,但是,事情卻不是像人想的那麼膚淺。
我們以為,那是死於非命。但是主說,非也,那就是她的命,她是達到她的命而離開這世間,回到天上去了。不拘使用什麼方式,反正就是要回去了,那麼,一個轟轟烈烈的告別,就算是留給這世上一點紅利吧。
原來在這世上,我們是來累積分數的,既已達到,又何須留在這比天上大大不如的地上呢?
鄭明析老師在謝飯禱告時,邀請耶穌一起吃,耶穌的回應是:「你好好吃吧,地上美味的食物對天上來說卻是很不入口的呢。」
沒有旨意的死亡,才叫死於非命。
有個姐妹去找了瑞秋的資料,寫了一篇文章,看了就更讓人明白她美麗的一生。
對於生命,也會有更深刻的認識。
不過,我還是對意外險沒什麼興趣就是了。
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
所多瑪與蛾摩拉的毀滅
所多瑪與蛾摩拉的毀滅(創世記18、19章)
亞伯拉罕在幔利橡樹那裡的帳棚,取了水、餅、奶油、奶及牛犢,接待了三位使者。
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在那裡有十個義人呢?」耶和華說:「若有十個,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不毀滅那城。」
羅得接待來到所多瑪的兩名天使,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捉拿兩名天使。那二人伸出手來,把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門外的人眼都昏迷,摸來摸去找不到房門。
天明的時候,天使催逼羅得帶妻女快離開所多瑪逃到瑣珥城去,不可回頭,免得同被剿滅。
羅得到了瑣珥後,耶和華將硫磺與火降到所多瑪與蛾摩拉,把那城和全平原都毀滅了。羅得的妻子卻在後邊往後一看,變成了一根鹽柱。
繪圖者:鄭樹中
2009年3月23日 星期一
回來
如果在這裡的文字
是你在失落中
可以抓住的一小塊浮木
我為你感謝主
因為那是主為你所佈下的道路
然而
你不要因此
就在海裡停留
靠著浮木存活下去的奇蹟
畢竟會有終了
你該看見
陸地就在不遠處
請你呼喊主名
游上岸
等你
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持續
有一天,一個其他教會的姐妹跟我說,她會來看我的部落格,並且說,我更新得很勤呢。
更新得很勤,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為我是上班族,總是有無法時時為教會做服事的遺憾,經營個不會受限於時空太多的部落格,有個很大的期盼,就是希望能被神使用,在介紹神和溫暖人心上盡一點力量。
第二個更新得很勤的原因,是因為我是非常實事求是的A型人,覺得這是思考後決定要做的,而且也是做得到的,當然要努力地維護才合理。
所以就會更新得很勤,原則上,對自己的要求是,日曆上不能有一週沒有新文章。
對我來說,思考神動工了些什麼,讓我有什麼樣的體會,而在幾天之內,寫出一篇新的文章,持續這樣做,比起清晨要從睡夢當中掙扎著起床,要來得容易持守啊,畢竟,神給的感動的確很多的,而且這是醒著做的事呢,要是連這樣醒著一要做就可以做的事都不持續的話,我還有什麼可以拿出來交給神的呢?
因為自己是這樣看待部落格的,所以當發現別人沒有好好維護自己的部落格時,內心總不免會嘀咕。
人們會來看呢。
當看到的是三個月半年已經沒有更新的部落格,是什麼樣的感想呢?
有交代原因的還好,不會讓人胡思亂想。莫名就停頓的,就會讓人覺得,發生什麼事了嗎?特別是一開始寫得很勤,某天開始卻像失聯了一樣,碰也不碰,某個程度來講,看到這樣的部落格,失落的心情就像是被冷漠劃一刀咧。
就像有時再厲害的律師,也不比隨時找得到的律師,可以讓客戶覺得安心,讓人感到主人隨時都在的部落格,給人的感覺是差很多的。
不是都有期盼,所以開始做的嗎?
為什麼,不能持續呢?那麼,期盼如何達成呢?
難怪,要常常提醒,回想起初的愛情呢。
2009年3月12日 星期四
帶走
帶不走的。
你以為,
把它抓在手上,
把它藏在包裡,
就可以,
妥妥當當地永遠帶著嗎?
那裡,
是容不下這些東西的。
硬要帶,
也只會成為你如同井底蛙的羞恥而已。
好吃的東西,
你就好好吃,
讓它變成你身體的力量。
好用的牙膏牙刷,
你就好好用,
讓它轉換為你牙齒上的潔白。
好看的書,
你就好好看,
讓它成為你腦中的知識。
你的靈能幫忙帶走的,
唯有你肉體所行出的果效和所積存的義而已。
所以不要貪戀這世上的一些什麼。
吃好的,很好,
用好的,很好,
看好的,很好,
但能轉換為靈可帶走的,
才是真好。
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
感動的根源
昨天聽到一位弟兄分享,他去參加一個團契活動,看到帶活動的人,遇到新的朋友來時,不是急著跟他分享話語、見證主,而是首先歡迎對方,並表示要為他禱告,問他有什麼需要大家禱告的。結果很多人在這樣的過程中就流淚融化了。
我想到在我的信仰過程中所看到的,的確一開始就為了真理而來的人並不多,特別我們所處的這片土地,並不是一個基督教盛行的地區。大多數的人,會開始接觸教會,多半是受親朋好友,或是路旁傳道之人的邀請,會開始信仰,有許多是因為「那兒的人很好」。
人很好是很重要的,第一線的人若讓人觀感不佳,人就怯步了。更何況所謂好樹結好果,傳揚的人就是要傳揚的道的活見證,要傳揚的道是好的,見證的人不好不就矛盾了?
然而我也看過許多例子,因為覺得那兒的人很好,就來到教會,結果漸漸地覺得沒有那麼好,熱心也就漸漸地冷淡,有的就不知不覺地消聲匿跡,有的人則會覺得別人對他越來越不好,覺得有人對不起他,而鬧起脾氣來。
我看過在活動中、傳道上,非常活潑熱情的人,私底下其實是有點自閉的,所以在活動中被他吸引而來到教會,之後發現他的「真面目」,特別是如果非常期待他每天如同在活動中那麼熱情地對待自己的人,就會大失所望。如果檢視的標準,放在人來看,會覺得這豈不是雙面人?有虛偽之嫌。但是若站在神如何動工的角度上來看,一個有點自閉的人,僅有的一點點外向,被神使用得淋漓盡至到別人感動的地步,這不是很神奇,而且很有盼望的事嗎?
能突破第一線人的吸引,到了解一切都是神的動工與治理,而越過人的界限,來認識神的話,就不會有失望產生,反而是驚喜了。如果沒有看清楚神才是賜下感動的根源者,那麼之後定睛在人身上,就一定會跌倒。
所以我看過,因為覺得不認識的人,竟然說我會為你禱告,而感動萬分來到教會,但是後來,卻又因聽到人們的批評聲音,就離開的人,這就是,定睛錯了的關係。
生命的感動來自於神,並不是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