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愛他,為什麼他就不瞧我一眼呢?我為了他,青春就這樣過去了,他身邊卻還是沒有我的位子。我好恨,我哪裡不好?他為什麼不愛我?我一定要讓他付出代價!
六點鐘,他會準時從家裡出發,往公司去。我已經打聽好了,他那該死的女秘書,不知道我有多恨他們兩個,傻呼呼地以為我是她的好朋友,告訴我今天他有個大案子要談,所以一早就會從家裡出發去準備。哼!等著瞧吧!你要大案子,我就給你大案子!
還真準時呢!果然出來了。他開車的技術要比我純熟多了,我得小心翼翼地跟著,不讓他發現。我雙手緊握著方向盤,尋找著我的機會。
來了!他在紅燈前停下來了!清晨的街頭,沒有什麼人,正好可以進行我的計劃。我猛踩油門,往他的車子撞去。
「砰!」隨著巨大的撞擊聲,安全氣囊衝了出來。
天啊!怎麼這麼恐怖!雖然之前想過這個場景無數次,實際的撞擊還是讓我魂飛魄散。幸好很快就回神了,我趕緊按下手機預設的號碼,向對方說:「xx路和oo路路口,快來!」當然我先把手機號碼隱藏了。
切掉手機,我趕緊昏迷過去。
「喂!喂!喂!你還好嗎?」
我聽到他在車外大聲喊叫。我裝作幽幽醒來的樣子,說真的,剛才的撞擊,是嚇到我了,身體也是有隱隱的痛。
昨天就莫名其妙被我預告過的狗仔記者,早就來到這附近,所以在警察來臨之前,他們就已經到了。快門不斷地閃,我看到他有點失措的樣子。
太好了!我慢慢地推開車門搖搖晃晃地站出去。他看到我,露出疑惑的表情:「你…?」
我就恨他這樣子,連我是誰都不太記得。當年我抱著一顆對他傾慕的心進了公司,每天守在大門口就為了跟他打招呼,想辦法跟他的秘書成為好朋友,就為了知道他更多的行程與秘密,六七年過去,他居然連我是誰都不記得!
員工旅遊的時候,我想辦法偷溜進去他的房間,躲在棉被裡。他發現了之後,竟然是悶不吭聲地離開房間,一夜沒回來!那一夜,我開始產生怨恨的心情,我故意在早上讓多人看到我衣衫不整地離開那房間。公司當然開始流傳各種耳語,我不理解的是,他居然不當一回事,也沒找我,也沒做任何處理。他的秘書問我發生什麼事情了?她說她去問他,他只笑笑,說沒什麼。
對!是沒什麼!我知道是沒什麼,可為什麼會沒什麼呢?太過份了!我就這麼惹人厭嗎?他連我叫什麼名字,在哪個部門,都不知道吧。不甘心的我,趁著流言傳來傳去,他又不澄清,或說他輕描淡寫的澄清沒人要相信的時候,更巧妙地留下更多若有似無的線索,好像我們私下就是有那麼一腿!別人問我,我也只是微笑,更添神秘的色彩!
結果,我居然被資遣了!說是因應部門轉型,釋放出無法發揮的人才。鬼才相信!沒想到嘴上說沒什麼,下一步就是把我掃地出門了!他的秘書還跟我說:「我以為你跟他關係很好呢,怎麼會這樣呢?」
這可惡的女人!哪壺不開提哪壺,我跟他的關係性,是你可以論的嗎?這幾年來,我忍氣吞聲跟她成為好朋友,無時不刻是想要取代掉她,沒想到是我先出局!她一直跟我說她跟他之間沒什麼,我才不相信,越厲害的狐狸精越會裝無辜!
既然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雖然我跟他之間真的沒發生什麼事,不過,說得清楚嗎?反正我已經什麼都沒有了,鬧他個身敗名裂,我也圖個爽快!
「你沒事吧?」他有點著急。
「這不是王總裁嗎?事情是怎麼發生的?」狗仔隊開始發威了。
「沒什麼,就是個車禍,先看看小姐有沒有怎麼樣吧?」他顯然不想理記者。
「記者先生,這一切都是他的錯!他突然煞車,害我撞上去的。」我趕緊先告狀。
「什麼?」聽我這樣說,他大吃一驚。
「王總裁,你為什麼突然煞車?是不是本來想要闖紅燈沒有成功?你為什麼樣闖紅燈?你喝酒了嗎?你昨夜是在哪裡度過的?跟誰在一起?」狗仔記者連珠砲似地拋出問題。
「不是。不是這樣的。小姐,不好意思,我看你沒什麼大礙,我現在還有事情必須要去處理,這場車禍的後續,你打電話找我的秘書,我們會負起應盡的責任。」他一點也不想理會記者的問題,拿出一張名片要給我,想要離開。
「你想這樣就打發我嗎?明明是你的錯!還有,你居然裝作不認識我,你怎麼能夠這樣對待我?」我抓住他不讓他走。
「你們認識?怎麼回事?你們認識多久了?昨夜在一起嗎?怎麼各開各的車?是吵架嗎?」狗仔隊眼睛更亮了。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很抱歉,我必須走了,請你聯絡我的秘書。」他把名片塞到我的手中,丟下現場的一切,跳上一台計程車走了。
我放聲大哭起來,我應該是在演戲,可是心裡真的有難過的感覺,在他心裡,就真的沒有一點點我的存在嗎?
警察來了,我把一切責任都賴給他。狗仔隊追著我問我們認識的事情,我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說我為他付出了多少感情,蹉跎了歲月,他卻一腳把我踢開。我越說越起勁,狗仔記者也越寫越起勁。
電話我沒打,是他的秘書打給我的。因為第二天的頭版:「總裁始亂終棄,清晨街頭飛車」,她一眼看出我就是那名戴著墨鏡的女子。
「怎麼回事?你在亂說些什麼啊?」怎麼?她是在興師問罪嗎?
「叫他自己來跟我談!」我掛了她電話。
結果他還是不出面,電視新聞上,出現媒體追逐碰壁的畫面。媒體也不斷地找我,我不厭其煩地,說他遺棄我,卻避不見面。再過一天,有個律師找上我。律師說他不想事情這樣鬧下去,請我罷手。
「好啊,叫他寫個道歉函還有給我兩百萬。」要我罷手?開個條件嚇死你好了。
他真的做了。道歉函上寫著:「對於我過去有冒犯你的部份,深感歉意。」還附上兩百萬的即期支票。
律師請我簽切結書,不可再對這件事發表任何意見,並且對於拿到兩百萬元和道歉函一事必須保守秘密。我拿著道歉函和支票,感到有點暈炫。不會吧,這麼容易?就為了這場莫須有的誤會?我是遇到傻子還是瘋子?我有點茫然地,簽下了我的名字。
律師走後,我卻感到極度的空虛。兩百萬,我瞬間有了兩百萬,可是,我還有什麼呢?鄉下的媽媽打電話來罵了我一頓,說家裡的面子都被丟光了,以為我在都市裡出人頭地,沒想到上了社會新聞,跟男人亂來還讓大家知道!哥哥則是說要去找人堵他,讓他負責。可是讓他負什麼責呢?這一切,是我杜撰的啊,如果要追查下去,總會東窗事發吧。還有,不管怎樣,他是不愛我的,事情鬧到這樣,將來,又有誰會愛我呢?我忍不住,坐在地上,大哭了起來。
為什麼?為什麼他都不說話?我反正是豁出去了鬧他一場就夠,讓社會認定他是個登徒子、負心漢一天,也就夠了,第二天人們戳破我的謊言也是對他夠傷害了,但是他為什麼不澄清?如果,他跟我對上,這樣他就會牢牢地記住我吧?我不懂,他的想法到底是什麼?
我打了電話給他的秘書。
「你又要做什麼?」她非常防備。
「我只是想問你,他為什麼都不說明?」我哀求她。
「有什麼好說明的?清者自清,媒體是嗜血的,沒有人會相信你是拿你自己的清白開玩笑,說了也是白說,又不是沒正事要做,你以為誰像你一樣可以把時間花在這樣的事上啊,總裁的時間多值錢你知道嗎?而且你是個未婚女子,一直被拿來談論,難道是好的嗎?不說對你難道不是一種保護嗎?你還問為什麼?你腦袋在想什麼啊?」
「他為什麼要答應我的條件?」
「…,你說什麼?不要再胡說了!」換她掛了我電話。
空盪盪的屋子裡,我感到寂寞。打開電視,流出聲音來陪伴我。
「冤枉啊!真的不是我!」畫面上一名女子挺著肚子哭泣,被揪住的男子拼命地向女子的兄長解釋。
「你還抵賴!這種事還能冤枉的?給我打!」頓時拳腳飛向男子身上。
哼哼,不能冤枉嗎?不難的,不難的。
手機響了,我順手接了起來。
「小姐,我是xx日報的記者,是這樣的,關於你跟王總裁那個車禍,我們記者有接過通報的電話,想請問一下你這個事…」
我把手機關了。
明天,得去辦新手機了。?
我可是簽了切結書,不能談,不能談的...
至於會不會反悔,就再說囉,誰知將來我又想些什麼呢...
~原發表於2006.4.20
備註:禮拜話語中出現箴言:「發生事情時去調查,不管是信仰或非信仰的世界,最後會發現,總是該隱一方有問題,讓亞伯一方受傷,還說自己很良善,而讓善方委屈,冤枉他們。」並且佐以一個明明是後方車輛肇事,卻反過來咬著前車不放的例子,聽了之後寫下這個又虛構卻真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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