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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 星期五

想看的

 


在一本書裡看到了這麼一句話:「人都是看自己想看的。」


就想到了前幾天發生的事。


同事接了個網路購物的客人打來的投訴電話,內容是抱怨我們送去的商品有些沒有標示她認為應該要標的資訊。同事跟她說明那些她認為應該要標示的資訊,在加拿大屬於自願標示的部份,所以不是每個商品都有標示,若她只願意購買有標示的商品,日後可在訂單上註明,我們會協助補充標示或更換品項。


但客人覺得:「這明明是你們有疏失,怎麼還要我開口要求?」而對同事的回答不滿意,覺得他的態度有問題。同事一個頭兩個大,趕緊找我處理。


一接過電話,客人就向我抱怨同事的態度讓她感覺我們好像覺得她在找碴。我跟對方解釋,同事那樣說是有原因的,的確加拿大官方規定,除了某些特定的商品外,並不強制要求標示她想要看到的那些資料的,主管機關的網頁上寫得很清楚。但對方卻說她有去查,寫得清清楚楚要標!


怎麼可能?!我詢問她在哪裡查的?她說了一個網址,www.xxxxxx.org.tw


蛤?結尾是tw?台灣的網站?


瞬間我是沒時間去看那網站到底是怎麼回事,但我很清楚我們依據的是加拿大的主管機關公布的準則,就不是她說的那樣,所以耐心地跟客人解釋說雖然她那樣以為,但其實並不是那樣的,去看主管機關網站就可以明白。


對我來說,一件事情有爭議,看主管機關的解釋不是理所當然的嗎?但對方並沒有興趣去看主管機關的官方網站,在我多方解釋後,她說:「可能你們有你們的解釋角度,反正我看到的是那樣。現在你告訴我我買的那些東西詳細資料為何就好。如果現在沒空處理也沒關係,有空再回電就可以。」


這個客人是真的認為她堅持的才是合乎規定,並不是無理取鬧,所以我也不等之後有空了,當下就一項一項幫她核對資料,解決她的問題。客人滿意之後,我趁機再一次重申:因為規定是那樣,所以的確有很多進口到加拿大的商品不像她想像的那樣標示,不只是我們,也不只是從台灣進口的商品,許多歐洲商品、日本商品、韓國商品、東南亞商品都會如此,這是合乎規定的,如果她很在意的話,因為處理訂單的人可能每次不一樣,建議還是每次都在訂單上註明一下要求比較好。


之後我去看了那個台灣網站,心想到底是哪個單位,為什麼誤導人呢?然後就發現誤會人家了,因為那網站上並沒有說應該要標示客人堅持的那些資料,只說了「應按規定標示」......


「呃,她擴張解釋得有點多呢!」我跟同事這麼說了。


再繼續往下看,後面也有提到我們說過的符合特定條件的商品必須要標示那些資訊。


依我看,明明內容就跟我們所說的相符啊!就是基於主管機關的規定去寫的啊!怎麼就看出了沒說的內容呢?這就是所謂的「解釋角度」的問題嗎?


以前我就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在貨架上掛個特價牌,老是會有客人在結帳時抱怨說:「這不是在特價嗎?為什麼多算我錢?」但其實那個特價牌就不是那個商品的!是上方或下方的商品才在特價啊!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喔,好像只要在自己有興趣的商品四周出現了特價牌,就很容易直覺認定:「太好了!在特價!」而不管牌子上寫了什麼。


果然會只看自己想看的嗎?


想著想著,我問 神:「 神啊,人就是這樣嗎?這就是現實嗎?都只看自己想看的嗎?這不是很傷腦筋嗎?」


碎碎唸當中,來了一個念頭:「是現實。所以,在看之前,先造就好自己的想法。」


如同 神透過攝理人尊稱為老師的鄭明析牧師教導的:


就像「駕駛」前要先學習一樣,「內心」也應該要先好好地造就,再好好地使用。
要學習、研究自己的內心,藉由反覆的行動和經歷,熟練地治理並使用內心。



雖然,免不了只看自己想看的,但先讓自己腦袋裡想的具有意義與價值吧。那麼,看著的同時,心也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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