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23年1月4日 星期三

全盤瞭解再下定論



禮拜天去教會的時候,搭了久違的社區小巴。


以前我寫過一篇文章:「社區小巴啟示錄」,裡面有說到,這社區小巴有載客的限制,連司機是25人。小巴上有20個乘客座位,也就是說,全部坐滿後,只能再站4個人。


遇到上下班人多的時刻,常常一不小心,人數就超過了,就算等來了車,也上不了,只能再等下一班,這往往就是耽誤20分鐘到30分鐘的事情。因為有幾次從捷運下來要轉乘小巴的時候上不了車,不得不搭大巴士到另一頭乘坐反向的社區小巴過去,還有一兩次我甚至開始用走的,等走到一半遇上教會的人把我撿上車。後來我乾脆早一點搭捷運,下車後走到上一站去,搶先在捷運那站等車的人之前上車,好避免掉上不了車的窘境。


但也不是每個司機都會堅持算人數,有幾個司機就是能上的都上,遇上那幾位司機的時候,我就會覺得鬆了一口氣。我心裡想,遵守規定是對的,但或許他們覺得,反正接下來大概都是下車,可能才一兩站過後,人數就會下降到全車25人以下了,他們算是比較體諒等車等好久的乘客心情的司機吧。


這一次搭上小巴,因為是元旦的早晨,乘客不多,一點都不必擔心上不了車。


上車之後,我想起了非要算人數和沒有再算人數的司機,心想:「每個人有不同的考量和作法啊!」再次肯定了某些司機的守法謹慎和某些司機的寬和態度。


但突然有個念頭:「不是!你怎麼知道那些不算人數的司機只是因為態度寬和呢?」


其實,之所以有連司機25人的限制,並不因為那是社區小巴,而是因為司機的駕駛執照等級就只能開連司機最多25人的車。


會算人數的那位司機的確也說過:「我不會拿我的執照開玩笑。」


而我因此就覺得其他司機也有這樣的限制,就純屬自我猜測了。當我覺得不會刻意算人數的司機叫做態度寬和,體貼乘客,所以同意稍微違規一下下沒有關係的時候,其實很可能不過是:人家擁有更高等級的執照,不受這個人數的限制!


想來也是,我記得我剛來加拿大去上英文課的時候,老師就跟我們說過,在加拿大違規被警察抓時,想要塞紅包走後門是行不通的,因為警察的福利很好,腦筋壞了才會為了你的小小紅包危及他的大好福利。


公車司機確實也沒有必要為了上不了車的乘客拿自己的執照開玩笑,因此那幾個不算人數的司機,非常可能就是擁有可以開所有巴士那個等級的執照,只不過是來開社區小巴而已,跟好不好心才是沒有關係。


了解一件事,還是要全盤了解才好下定論啊,我這麼想了。


應該,2023年,是在全盤了解前不要隨意判斷,機警謹慎前進才好到達的一年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