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一月一日到一月十五日,是攝理人公定為「歸榮耀給聖三位的『 神的日子』」。
既是「公定」,或許就會有人覺得有負擔,覺得不過是在盡義務。
禮拜後聽到一位弟兄分享說,覺得信仰久了的自己,有時候只不過是義務性地在過信仰生活而已,對此感到慚愧,因此今年的期許之一,就是去除自己只是義務性去過信仰生活的狀態。
盡義務啊,聽起來好像給人感覺頗為不美妙的樣子。
但是,其實我聽到的時候,內心還冒出一個感動:「就算是盡義務,也是基於愛啊!」
如果一點愛都沒有了,連義務也不用談,只想拋下一切走人吧。
當然,同樣是去做事,如果比起像是盡義務,更多一些自動自發的歡欣喜悅,想來是更加地美好。然而,信仰生活中難免會有高低起伏,在狀況不好的時候,還能靠著「盡義務」的意念去維持該有的基準,我覺得這也是一種了不起的情,並且也會帶來相對應的福呢。
被攝理人尊稱為老師的鄭明析牧師特別定下「 神的日子」這節期,是有原因的。
「如同一開始就擬訂計畫過<生日>,在那天吃海帶湯、吃生日蛋糕慶祝一般;<歸榮耀給三位的期間>也要一開始就定下來再執行。如果不這麼做,雖然人口口聲聲說會在生活中這麼做,但其實會一再拖延而不做。所以乾脆像年度活動那樣定下了期間。這樣大家就會去做。」
這麼做的好處是什麼呢?
「在新年的年初就跟聖三位問候並歸榮耀給聖三位來開始,這樣就會問心無愧,會很火熱、很開心、沒有虧欠感,所以不會迴避,會很親近又可愛地對待三位來度過生活。」
哇!這很讚呢!是吧?好的開始就是成功的一半嘛,把一年的開始光明正大地獻給聖三位,感覺這一年會穩當得不得了呢。
可能正有人覺得自己不是舞台咖,硬是做些什麼好像是盡義務似地獻上榮耀而已,還感到尷尬,但其實,這也可以看成是一種傲嬌的自動自發啊,何必要用「盡義務」這麼沒情感的字眼呢?
想到前幾天的清晨箴言有一句:
所以,一起沒有遺憾地獻上榮耀吧!
願2017年,歸榮耀給聖三位的「 神的日子」,聖三位能感到最大的喜悅,每個人也都嚐到最棒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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