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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1日 星期一

攝理教會三十個論經典聖經課程─中心人物論之 神使用中心人物開展歷史



中心人物小介紹這一篇,第一句話就提到:


“從古到今, 神使用中心人物開展歷史。”



有沒有這麼肯定啊?


有的咧,聖經裡有經文和故事就為這一點背書。


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什麼,才算做神的工呢?」
耶穌回答說:「信 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
~約翰福音6:28-29



什麼是做 神的工呢?


讀經嗎?禱告嗎?傳道嗎?敬拜嗎?牧養嗎?好像這都是在做 神的工,但是聖經裡,明明地提到什麼是做 神的工的,卻是唯有這一處:「信 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 神的工。」


做再多事工,但是沒有這一項,就算不得什麼,這「 神所差來的中心人物」,就是這麼重要。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14:6



沒有別的路,就這麼一條!若不藉著 神所差來的中心人物,就到不了 神那裡去。


嗯,或許有人會說:「耶穌是特別且獨一無二的啦!適用耶穌可不見得適用其他人哩!」


沒錯!耶穌是特別且獨一無二的,有些部份的確是耶穌專用,不過, 神專透過中心人物行事這個原則,可不是只有耶穌才適用。


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
~阿摩斯書3:7



並不是耶穌才是適用,在舊約時, 神就已經是這般行事了。不透過中心人物,就不做;要做,就透過中心人物做。


創世記6章, 神要挪亞造方舟。


造方舟還不明顯嗎?就是為了避洪水啊! 神透過中心人物挪亞,宣布了即將會進行洪水審判。之後,果然也這樣行了。





在創世記18章,記載著有一天, 神和天使出現在亞伯拉罕面前,亞伯拉罕一看見就熱烈地迎接,細心地招待。


不過,這一天, 神並不是為了接受亞伯拉罕的招待而來的,出現是有想做的事。因為所多瑪和蛾摩拉罪惡甚重, 神打算進行審判。 神可是 神啊,想要進行審判的話,大可就進行審判,誰能說什麼呢?但是 神行事,會經過中心人物,所以來到了當時的中心人物亞伯拉罕那裡,並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之後亞伯拉罕也盡到了中心人物的責任,他在 神面前,把關於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該說的話都說完了, 神同意按照亞伯拉罕所說的「假若」敲定了進行原則,之後才進行了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審判。


列王記上17章, 神透過以利亞向亞哈王和世人宣布:「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然後就開始了三年六個月的旱災。


到以利亞在迦密山上,築壇向 神獻上禱告,大敗八百五十個假先知後,天因風雲黑暗,降下大雨。以利亞按照 神的旨意來行動,而 神也完全配合著以利亞的動作來動工。


像這樣,中心人物登場並改變歷史的記載,還多而又多。



中心人物,就是這麼地不容忽視。


因為, 神,使用中心人物開展歷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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