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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

得力量的事

 


在我來加拿大之前,我在教會裡當了好幾年的主日學老師。我帶過國小年紀的小朋友,也帶過幼稚園年紀的小朋友,也為了不同年紀的小朋友寫過不少教案。


 


到加拿大之後,教會裡講中文的小朋友,就只有兒子一個,而且他已經到了不甘心當小朋友的年紀,他也不需要特別上主日學,所以這主日學老師的身份很自然而然地就卸掉了。


 


不過每個禮拜,我還是跟兒子一起,幫忙整理主日禮拜和週三禮拜所需要的主日學教材中文版,提供給攝理中使用中文的各教會主日學老師使用。


 


這個禮拜天,沒有預警的,我們並沒有拿到要翻譯的幼兒部主日學教材稿件,眼看著禮拜的時間逼近,不知道到底稿件會不會出現,在禮拜前三個小時,我決定自己寫一份教材出來。結果是直到禮拜結束,都沒有既定的幼兒部教材出現,雖不知我寫的教材有沒有人使用,但起碼若有人需要使用,還不至於開天窗。


 


參考了大人用的稿件,再使用了過去幼兒部稿件的格式,我是在半小時之內把稿子寫了出來,然後再按照稿子的內容來編纂PowerPoint的檔案。


 


在寫的時候,我覺得很順暢,我想是因為主同在,還有過去做過多次很熟練的關係。後來兒子跟我說,他想看看我寫的東西,我就讓他看了。他看了之後,跟我說:「媽媽果然是過去當了主日學老師很久的人


 


雖然很趕,但是勉強在傳講話語的時間之前,把文字稿和PowerPoint檔都上傳了,我覺得很開心,並且感到很有力量。


 


我想到大概一個月到半個月前,我做了一個夢,夢到我又開始當主日學老師,夢裡我感受到,那是我很得心應手的事工啊。我心想,沒能拿到別人該提供的材料,是件有些納悶的事情,然而因此,我寫了一個教材,然後領受到力量,這難道,是呼應那個夢嗎?內心也燃起了「以後有機會就要多多寫」的想法。


 


第二天早上晨禱的時候,我向主感謝,使用了我,讓我做了使自己得到力量的事情。


 


我想到話語說,一個國王揀選一位少女成為自己的對象,目的並不是為了讓她像自己一樣從政,而是就是要她成為自己的對象,主揀選我們,也是如此,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我們成為對象。


 


就算很不足,只要成為對象,根本的目的也就達到了,然而,如果這個對象,能夠有能力為對方做些事,豈不是更加理想且喜悅嗎?


 


啊,首先獻上愛,然後可以的話,盡自己的能力來分擔解憂,這就是我們可以做,而且會得到力量的事情啊。


 


主讓我,又再一次眼睛一亮,真的很感謝啊。特別是在最後機會的時期,很容易陷入迷惘的這時刻。


 


我想,每個人,在主面前,也可以有這樣的體驗喔。有事做,而且有力量。一定的,要試試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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