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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4日 星期日

平反(上)─小人當道下的冤屈

Photo by Jon Tyson on Unsplash


人要是有點小聰明,遇上對方不是那麼警覺的時候,往往可以巧妙地把事情引到自己想要的方面去。


即使那個人位高權重,不容小看;即使自己想要的,實際上太超過。


都說聖經裡有包含著世上大大小小事情的內容,這樣的故事,當然也找得到。


以斯帖記1章裡記載:


亞哈隨魯作王,從印度直到古實,統管一百二十七省。
亞哈隨魯王在書珊城的宮登基;
在位第三年,為他一切首領臣僕設擺筵席,有波斯和瑪代的權貴,就是各省的貴冑與首領,在他面前。
他把他榮耀之國的豐富和他美好威嚴的尊貴給他們看了許多日,就是一百八十日。
這日子滿了,又為所有住書珊城的大小人民在御園的院子裡設擺筵席七日。
有白色、綠色、藍色的帳子,用細麻繩、紫色繩從銀環內繫在白玉石柱上;有金銀的床榻擺在紅、白、黃、黑玉石鋪的石地上。
用金器皿賜酒,器皿各有不同。御酒甚多,足顯王的厚意。



統管一百二十七省、展示所有物一百八十日、為人民擺筵席七日、御酒甚多足顯厚意……由這些敘述,可以看見這是一個勢力頗大的帝國,亞哈隨魯相當風光,隨心所欲地坐在王位上。


然而,勢力越大,越是風光,其實也代表著全國的事務繁多,當王的人想要全數掌握一切,並不容易。於是亞哈隨魯王的寵臣哈曼靠著自己的小聰明,成功地籌謀了一件事。


哈曼極為受寵,亞哈隨魯王甚至讓其他臣僕跪拜哈曼來抬舉他。但猶大人末底改卻不肯拜他,於是惹怒了哈曼。哈曼不快到只光除掉末底改一人還不足以解氣,就設計要讓通國的猶大人跟著陪葬。


為了殺人殺得正大光明,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於王無益。」


這樣說或許還不能完全說服亞哈隨魯王,所以哈曼加碼利誘:「王若以為美,請下旨意滅絕他們;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交給掌管國帑的人,納入王的府庫。」


在亞哈隨魯王眼中,猶大人的存在感並不重,王權盛大的狀況下,所謂猶大人的律例,不算什麼大事,而他也不缺那一萬他連得銀子,但哈曼這麼用心良苦地為自己打算,還要掏錢出來,成功地取悅了亞哈隨魯王,於是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哈曼,代表自己同意這麼做,還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


事情就被引到哈曼想要的方向,用亞哈隨魯王的戒指蓋印,以著王的名義,下了一道要全面滅絕猶大人的旨意。


無獨有偶,來到了大利烏作王時,先知但以理名列王的三個總長之一,因為但以理表現得太好,王很滿意,想立他治理通國,惹來了其他總長和總督的嫉恨,偏又找不到什麼把柄好把但以理拉下來。


這些人耍起小聰明,決定從但以理遵行的律法來作怪,就跑去跟大利烏王說:「願大利烏王萬歲!國中的總長、欽差、總督、謀士,和巡撫彼此商議,要立一條堅定的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王啊,現在求你立這禁令,加蓋玉璽,使禁令決不更改;照瑪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大利烏是滅了迦勒底國之後統治120省的,為了加強人民對王的敬崇,這條禁令聽起來合情合理,於是大利烏也沒有多想,就同意立這條禁令,加蓋了玉璽在上面。


但以理素來一日朝向耶路撒冷禱告三次,即便這個禁令頒布,還是照常。原本就是為了陷害但以理一人而設下的這個大套,便成功地逮住了但以理。


知道但以理要被推入獅子坑,大利烏還有什麼不明白的?但是君無戲言,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但以理入坑,並微弱地安慰但以理和自己:「你所常事奉的 神,祂必救你。」然後憂愁得吃不下飯、睡不著覺。


學校當中,職場當中,社會當中,這類的場景,並不陌生。遇上了,端看你是哪一邊的,是設計人的,還是被設計的,就面臨或笑或哭的狀況。


就不說開心的那一邊了。而被設計的另一邊,多半,驚愕、氣憤、委屈,然後,不甘心啊。


不甘心,就能平反嗎?我們很清楚知道,並不能。被借了刀去殺人的有權者,或者因為面子的關係,因為也有獲利的關係,因為覺得不重要的關係,因為這個那個各樣的原因,選擇事情就這麼過去的多,翻轉事情的少,有的甚至再加一腳,以防後患,不是嗎?


沒辦法期待些什麼的,求助他人也難能如願,所以只能放棄,或是不斷地壯大自己,希望力量夠大時能夠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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