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23年2月10日 星期五

喜歡與義務

月明洞禱告山上的禱告奇蹟松樹(圖片來源)


今天看了一段Vlog,是攝理人尊稱為老師的鄭明析牧師先前拍攝的。這段在攝理人的靈修園地月明洞拍攝的影片,老師站在位於以前老家後方的「禱告山」前面,提到了自己在十歲上下,就常在這裡禱告的事情。


老師說,那時候常跑到老家的後山上,也玩樂,也禱告,覺得很喜歡。直到現在,禱告仍是老師一天當中著力最多的事情。


如今,禱告山不只是老師會去禱告的地方,也是許多攝理人來到月明洞就會前往禱告之處。


在影片中,老師還特別跟攝理人講:禱告不要義務性地做,而是要喜歡,如此來禱告。


真的,無論做什麼事,喜歡,就是最強的動力。


所以因為喜歡禱告而禱告,因為喜歡跟 神對話而樂此不疲,這樣是再好不過的了。


不過,其實我覺得,也不要因此就完全地排斥「義務性去做」。


因為要到喜歡,要到養成習慣,要到自然而然就會去做的階段,是需要時間的。


在那之前,如果連「義務性去做」都做不到,很有可能會陷於一天捕魚三天曬網的狀況,時間久了,甚至就會變成一灘爛泥,一事無成,然後徹底地自暴自棄。


所以啊,有時候搭配「義務性去做」,不失為一個督促自己前進的方法。


很多來到教會的人,熱血沸騰的時候,都想過要在教會全職奔跑,我也曾經有過這樣的想法,然後在工作了兩年之後,趁著年輕,未來還有各種可能性的時候,就辭了工作,到教會報到去了。


我是抱著迎接每天充滿著奔跑實績的想法開始那段日子的,不過很快的我就蔫了。因為那時候教會不大,每天清晨禮拜之後,上學的上學,上班的上班,教會就剩我一個人!當然也會有跟弟兄姐妹一起去傳道的時候,也有幫忙講義管理的時候,但更多的時間,我就是一個人在教會裡靈修和東想西想!倒是那段期間我因此翻出許多錄音帶,聽了不少話語,打了不少文書資料,算是最大的收穫了。


那段經歷讓我認知到,要在教會全職,要有很強的自制力和計畫力,而我,恐怕是不太適合的。這個體會,在我結婚後,教會的使命都先卸下,暫時也還沒打算就重新投入正式的職場,結果日子就過得更渾渾噩噩時,就更加深刻了!


因為連早起都做不到,我真的是鄙視自己,越來越頹廢,卻又無法想振作就振作,於是有一天,我跑去了我們家附近的速食店,問說:「你們最早的班是幾點?」然後開始了早上五點半的打工生活。


這份打工逼得我早上要早早起床,一天當中,至少有一點可以堂堂正正,不至於全然心虛。然後從這點開始,生活重新地步上軌道。


做那件事本身不見得是目的,但是可以督促自己往想要的目標前進,所以不要小看這麼做的益處。


義務性地做事並不是目的,若一直維持在只是義務性地做事的狀態,終究會失去力量,覺得沒有意思,但是如果當成是一種往目標前進的過程,就會有不同的意義與價值產生。


有的時候,只是一個觀念的轉換,就會有不同的感受與體會。


即便現在很像是義務性在做,也不要氣餒,這樣也是很好的,畢竟有做就會有實績,是無法抹滅的。


然後希望在當中,都能發現樂趣,都能感受到價值,從義務性變成喜歡。


這樣就是很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