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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沒人喜歡的女孩15

 


在爸爸媽媽的震怒之下,本來不想繼續唸書的女孩還是成了大學生,跟分隊長同學大不同地,女孩去唸的學校,是個文憑拿出來,別人就笑笑看過的學校。


 


在大考之後,女孩的心思就一直繞在不想再唸書的想法上,甚至就跑去速食店打工。爸爸媽媽那時也沒說什麼,想說多點磨練也不錯。然而當成績放榜時,笑不出來的爸爸媽媽就要女孩去補習重考。


 


女孩卻跟父母唱反調,說不想再唸書了。


 


爸爸媽媽很堅持,要女孩無論如何都要上大學,今年上不了什麼好學校,就去補習,明年再來。不上大學的話,有什麼前途,又有多丟臉呢?


 


但是女孩抓著分隊長同學那一句:「好好地思考自己是什麼樣的人,能做什麼樣的事」不想再為別人說的目標努力,她相信她可以找到成功的路。


 


因此整個家幾乎鬧翻天了,看到女兒怎麼樣講都不聽,爸爸氣得不講話,媽媽則說:「那好,你也滿十八歲了,可以獨立了,不去上學就自己想辦法養活自己吧。以後不要再向我們伸手要錢,如果覺得住在家裡很煩的話,你也可以想辦法自己搬出去住!」


 


女孩說:「沒問題!我會自己想辦法的。」


 


不久,女孩領到了打工的薪水。領到第一份薪水很開心,所以女孩犒賞自己,買了一雙新鞋子,剛領到的薪水就不見了三分之一。


 


剩下的錢,不要說想在外面租個房子,連三餐在外面解決都是有困難的,況且,女孩正值花樣年華,還有許多女孩子喜歡的玩意兒想要買,女孩只好悶不吭聲地期待沒人記起她說過她會自己想辦法的話。


 


最後,大家各退一步,因為女孩怎樣也不肯重考,爸爸媽媽又怎樣也要她唸大學,所以結論就是,按照放榜的結果,爸爸去繳了學費,然後要求女孩要拼隔年的轉學考,而女孩則不甘不願地成為了三流學校的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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