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當好人,卻不想要收到好人卡,我們在社會上,普遍看到這樣的現象。
啊不都是「好人」?怎麼待遇差那麼多?。
說穿了,此「好人」非彼「好人」是也。
光這樣一句,就知道「好人」一詞博大精深,無法一言以蔽之。
當然啦,要簡單說也是可以的,那就是「想當自己認定的『好人』,不想當別人認定自己卻不認定的『好人』」。
然而,全世界,數十億的人口,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習慣、價值觀,有些人還是一日心思萬萬變的不定性型,所以這「好人」要怎麼認定,也就複雜到一個天方夜譚了。
為什麼想當好人呢?因為當好人受人愛戴啊,這樣很開心,很愉快啊,討人厭是讓人心情很不好的,對吧?
但是,這邊的好人,可能就是那邊的壞人;昨日的好人,可能就是明天的壞人。
更麻煩的,「好」其實是個需要比較才彰顯得出來的狀況,也就是「好人」得要有「不好的人」來相稱,才冒得出頭。
於是上司要當好人,下屬就得疲於奔命於完成不可能的任務;一個團隊當中,有人喜當白臉,就得有人勤扮黑臉;英雄要出世,總得有小民被賤踏……
總是夜晚對比出白晝,黑暗中顯現光明。好人啊,好在哪裡呢?好人真的是好人嗎?當好人就比較好嗎?
在聖經裡,有一個好人叫做羅得。
羅得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姪子,在跟叔叔分家的時候,選擇了看來滋潤美好的約但河的全平原,住到所多瑪去了。
說他是好人真是不為過, 神的使者去到所多瑪為了 神所要施行的事情進行場勘,人剛好在城門口的羅得一發現來了兩個生面孔,馬上熱情地邀請他們回家,好生地款待,沒錯,就是個好人啊!在邪惡的所多瑪人包圍羅得家,要求他把兩個外來人士交出來讓他們為所欲為的時候,不但極力勸阻,甚至還提出把自己的兩個女兒交出來讓他們為所欲為的交換條件,實在是,連邪惡的所多瑪人也不能否認他是好人,是讓人嘆為觀止的爛好人啊!
神的使者當然沒讓羅得這樣把事情解決,他們讓門外的眾人眼目昏迷,怎樣都找不到大門好破門而入,並指點了羅得在 神審判時的逃生之路。後來在所多瑪、蛾摩拉等地被 神審判而滅亡之際,唯有羅得和兩個差點被自己的父親推出去讓人為所欲為的女兒活了下來。
嗯,所以說,好人有好報嘛,所以說,要當好人嘛。
是的,要不是羅得是好人,恐怕也就是在審判中灰飛煙滅了。
但是,這好人,其實辜負了期待。
在進行所多瑪、蛾摩拉的審判之前, 神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就把計劃告訴了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大著膽子跟 神討價還價,希望 神減低審判的程度。
為什麼可以大著膽子呢?因為羅得就住在那邊,所以想著一、羅得是義人;二、羅得該有發揮影響力,讓那裡的義人多了起來吧。但沒想到一交涉下來,完全慘敗, 神同意如果那地有十個義人,就不毀滅那城,然而,就是並沒有……
不能說羅得不是好人,他好客,對客人仁至義盡,但或許是討人喜歡的好人,卻沒有做 神更期待的事,他,不是符合 神心意的人,再怎麼樣,也只能拿到人給的分數,卻無法拿到 神所給的,具命運決定性的分數。
另一方面,他的叔叔亞伯拉罕卻是以 神為優先的義人,因而兩人的結局也大不相同。
鄭明析牧師曾舉了這對叔姪的例子,說到有關祝福的部份:
若在 神眼中合宜, 神就會賜下「兩面性的祝福、成對的祝福」。
<亞伯拉罕>領受了這樣的祝福,
因此他超越環境,不論去哪裡都蒙「福」。
相反地,亞伯拉罕的姪子<羅得>沒有領受「 神的祝福」,
所以就算進入人們都說很好的所多瑪地,依然無法領受「物質的祝福」。
最後所多瑪地淪為「 神審判之地」,
他在那審判之地只領受到「好不容易避開死亡」的這個祝福。
人面前的好人,有其價值,不過價值往往只在眼前看見的當下瞬間,更別說,有的還伴隨著讓 神內心淌血的殘酷,完全抵銷了其價值,還反成負債;而 神面前的義人,價值卻是跨越肉界與靈界,甚至銜接上永恆。我想,那才是更貨真價實的好人。
我啊,確實是想當好人的。真有價值的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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