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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日 星期二

種子的條件


活著,是憑著什麼呢?


會想這個問題,是因為在禮拜天的證道中,提到了有些離開 神的攝理的人:「就算在攝理史中領受使命、擔任職責來做事,也不是憑自己的行動和自己的條件來活著,只是憑主的條件來活著。雖然被交付事情,卻只是憑著『要對跟隨自己的人負責』的那股力量去做,後來自己也無法站立而跌倒了。」


這麼說來,自己的行動和條件是關鍵囉?


若要活著的人自己說,有良心的就不得不說:「其實我能活著,是憑著主的條件及 神的恩典。」因為實際上,數算自己那微不足道的條件時,就會發現光憑那個,最多不過是多吸兩口氣而已。


數算起來,90%、95%,甚至超過99%的條件,都是主填滿的,所以,幾乎都是主的功勞啊。


那自己的行動和條件是關鍵呢又要怎麼說?


來看一段聖經經文。




這是耶穌說的,很有名的「撒種的比喻」。


並不是左右於種子自己是否奮力長大,而是落在不同的地方,就有了截然不同的結果。


只要落在好土裡,那土就滋養它,然後結實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


那土,那滋養,就是主的條件,就是 神的恩典。


然而,那都是在「落在好土」之後的事了。


雖然全部也不過就是做出「落在好土」這個工而已,但這就成為了種子,結實就從這裡開始。


這就是自己那以比例看來微不足道,但是追究前因後果時卻絕對無法缺少的條件。


要活著,即便以比例上看來,自己立的條件那麼少,卻是關鍵的起點,少了,就算澆再多少,施再多肥,花多少心血,也是枉然。


人的責任分擔和天的責任分擔,就是這麼巧妙地存在著。


所以,今天也是,為了活著,盡到種子的條件吧。


一點點而已,所以不難的。


但非常重要,非做不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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