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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動工

 


神透過很多方式動工。


 


有時透過人,有時透過萬物,有時則是透過內心的感動讓人自己振奮起來。


 


不過人真的常常會不知道。


 


最極致的例子就是兩千年前耶穌出現時,猶太人無法接受他就是他們所等待的彌賽亞。因為他們只是看到一副軀體,而看不見同在的聖子。


 


人們會看到天上的雲往自己想的那方向飄了,覺得神與自己同在,也會在火勢漫延到自己家門口前被控制住,而覺得神阻擋了災害。


 


倒是神透過人動工的時候,人卻常常只看到那個人,而看不見神。


 


昨天我去了交通法庭一趟,目的是去抗辯一張罰單。那次我不知道我沒有帶月票,所以也沒有特別再買單次的車票,直到被查票時才發現自己沒帶月票,而吃了一張罰單。要去繳款的時候,那裡的人建議我可以試著抗辯,所以就遞了申請。


 


雖然我的英文不夠好,但是我想這事實還算簡單,應該不需要翻譯,也不需要親友陪同就可以搞定吧,所以就決定準備好所有的資料,然後自己出庭就好。只是多少還是有點擔心,所以我禱告,請求神幫助我,希望到時候有天使來幫我。


 


我自己暗想的,是希望神會幫助我耳朵特別敏銳,舌頭特別靈活,頭腦特別清楚,而能夠很順利地應答。結果神的動工完全不是如此。


 


庭上是一位中東裔的法官,英文是有腔調的,雖然大致可以聽得懂,但是又不敢確定自己是否完全抓對了意思,所以我發慌了。


 


結果,是控告我的警方幫助了我。


 


開我罰單的警察沒有出庭,所以我的違規就被視為沒有證據,另一個警察在出庭前就跟我說我沒事了,在法官問我到底懂不懂時,那位警察就幫我說了話,然後把我帶出庭外,再跟我說明一次我沒有事,可以走了。


 


我離開法庭的時候,想到神是這樣幫助我的啊。


 


而且,其實在更早之前,神就已經出手幫忙了。在開庭通知上,就已經註明我可以免費請個翻譯陪同出席,是我自己太低估法庭英文的難度,也太高估自己的英文程度,所以推開了神早就要給的幫助。然而,最終神還是透過別的人幫助了我。


 


體會之後很感謝呢,也感嘆自己有時還是很魯鈍啊。終究神很會透過人來動工的。如果認定這一點的話,就可以打開這方面的眼睛,看出神派來的人,看出神動的工,神的歷史往往就是這樣展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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