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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留學



主說:「我什麼時候讓你們沒得吃、沒得睡、沒衣服穿而光著身子到處跑呢?我是要你們在我裡面做一切的事。吃也要為我而吃,睡也要為我而睡,不論做什麼都要按照我的旨意來做,玩也要和我一起玩,喜悅也要在我的旨意中喜悅,如此來過生活。」~2010.5.5週三話語


在去參加週三禮拜之前,我把ELSA的申請書送了出去。這課程是加拿大政府為新移民成人所開設的以英文為第二語言的免費課程。


光看這樣,只會覺得我是去享受政府提供的福利吧。


不過,事情要從約十年前開始說起。


有一天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現今已許久未見的弟兄,不知道他現在還有沒有上任何教會。當時他要去補習,為了留學在補托福一類的課程。


我跟他說:「我也想出國看看呢,所以我許了個願,希望在四十歲以前能夠出國唸書,即使是遊學個一兩個月也好。」


那時是我生完小孩一年,剛回到職場的時候,因為孩子幼小,覺得暫時不會有機會可以跑出去唸書,所以把這個願望的時間拉長到十年之久。


弟兄大概沒想到一個已婚有孩子的姐姐還在想留學的事,他問我:「你不會想說那以後讓孩子去留學,完成這個夢想就好嗎?」


可能很多父母會有這樣的心情,自己沒有留學的遺憾,讓孩子去解決。可是,為什麼我的夢想,要由孩子去做呢?那是我的夢想,並不是孩子的啊,而且,我也不是沒有明天的人了,為什麼不自己去完成呢?


「這是我的人生啊,當然要我自己去做啊,孩子有孩子自己的人生,為什麼會把自己想做的事放到孩子身上呢?這樣有完成什麼嗎?」


之後我再沒見過這位弟兄。而我四十歲留學的心願,一直放在心裡,我知道 神一定會幫我達成,但是不知道會在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事實上一直到我三十九歲為止,我也都一點眉目也沒有。


在我要滿四十歲之前,我們家收到了即將會收到移民許可的通知書。雖然我們辦移民也辦了幾年,不過因為是以老公為主體在辦技術移民,我始終對這件事沒有太大的感覺,很長一段日子,我甚至以為那是老公一人的事,而我和兒子要等到他已經取得身份才會去依親,直到很後面,我才知道這是一家的事,然後我才開始去搜尋到異國生活的資料。


我發現,政府會讓我免費讀書,甚至有些課程,為了鼓勵,還會發補助金給你。


如果是一般留學,一年可能要準備個幾十萬到一百萬的新台幣來花用,就算只是遊學個一兩個月,大概也得花上十來萬的銀兩。


現在,我只要花通勤交通費跟教材工本費,就要去上比遊學還要豐富的課了。


很神奇吧。


我感謝一直以來連我的murmur也都放在心上的 神和主。


所以聽到這樣的話語,連連點頭,阿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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