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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四億元


早上經過一間彩券行,還沒開的門上貼著一張「頭獎四億」。


 


哇,又累積到了四億了嗎?現在好像不累積到多一點,買的人就不多。四億的話,應該不少人會加碼吧。


 


那我,要不要也參一腳呢?如果我中四億的話,要扣多少稅啊?也是15%嗎?那就還有三億多咧,這樣子做個一億的愛主奉獻,然後把教會旁邊的房子給他買下來,再回屏東蓋個傳道會館,還有錢的話,把事務所擴張一下


 


可是,我是跟中獎有緣份的人嗎?


 


錢並不能解決所有的事情呢,中獎也只是在眾多人當中,只佔一點點比例的幸運而已,絕大多數的人,命運並沒有因為參與這個遊戲而改變。即便是世界首富,用盡他的財產,能改變這世界的多少呢?


 


能改變全世界的力量,其實神是把它埋在每個人的手中。所以為什麼主是在卑微中出世呢?因為他要代表每一個人。如果他是啣著金湯匙而生,有多少世事他會不了解呢?又怎能體會絕大多數人的心情呢?


 


但是主之所以是主,就是卑微地出現,但是最終卻成功,成為身為人的典範。這是神要教導人,所以你照這樣做,就能成為有價值的大人物。


 


這樣比起來,我還是希望被神多多使用,中獎這種特例,還是撇在一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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