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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9日 星期日

那些年,記得的事




那些年,做了哪些事?又記得些什麼呢?


今天,想到一些現今處於「很可惜」之狀態的人。


明明,擁有著別人聽了會羨慕的故事的,為什麼,現今卻處於很可惜的狀態中呢?


為什麼,感動消失了呢?


啊,與其說是消失了,更貼切的說法是「忘記了」吧?因為那故事確確實實地存在,當時付出的精誠也確確實實地存在,隨之而來的感動,也該是確確實實地存在的。


但是,忘記了。


怎麼,會忘記呢?又怎麼,我卻還記得呢?


既然有人可以記得,就表示要記得不是那麼難啊,那為什麼會記不得呢?


突然內心有了個感動:「雖然是同樣一件事,因著記得的內容不同,有的人會一直記得,有的人卻會漸漸遺忘。」


這是什麼意思呢?


我試著思考同樣一件事,我記得的是什麼,現今讓人覺得可惜的人又記得些什麼,以至於最後有了差別,感覺有個回應:「他當時記得的是做了那件事,而我記得的,是在那件事當中的情。」


沒有溫度的「做事」,跟有溫度的「情義」,哪個會讓人忘記也不覺遺憾,哪個又讓人捨不得忘記呢?


舉個例子:攝理人有不少去月明洞工作過的,很明顯的,在參與過某項建設後,記得的是「我去做過那個工程」,還是記得「那個工程是在聖三位的保守中,憑著主立下的條件,在主的帶領下,包括我之內的眾多攝理人一起流汗、付出精誠而建設完成的」,日後記得的程度和頻率就會大不同。


也就是,記得的是那件事,還是包覆在那件事之中的真情、意義與價值呢?


覺得歷史很枯燥,往往都是在把歷史當條列記事來背的時候,卻不是在聽歷史故事的時候。


覺得讀經很無聊,多半是因為在讀義務的,還有光是讀文字,而沒讀到埋在文字裡的心情。


那些讓自己現今處於可惜狀態的人,是明明做了可以永遠記得的事情,卻讓自己的腦,沒記下核心,只記得了漸漸就不再想起的枝節而已。


有一天,就從記得的邊緣,跨越到了不記得那一方去。


然後,「可得祝福之人」的身份,就這麼被轉移掉了。


我怎麼看,這就是虧本啊。


人啊,怎麼樣也沒那麼無聊到興致勃勃地去做將來準備要遺忘的事情的,更何況,那些事不是沒旨意的事,做事的人也都是真實地付出心血了,只是,或許在做事的那當下,因為就只是把那事情當事做而已,只在表面來去,所以不可避免的終究走上忘記的命運。


原來,那些年,記得些什麼,也會左右命運的。


被震到了。


所以,我禱告懇求,讓我總是記得該記得的部份,記得 神要我記得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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