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延 四百公里 的筆,是什麼樣的一個景況?
一支筆, 二十公分 的話,五支,才湊到 一公尺 。
五千支,才有 一公里 。
所以 四百公里 ,就要兩百萬支。
三十年,一萬九百五十天。
一天, 要超過一百八十支,十五打。
而我,活到現在,弄不見的筆,比寫完的要多,但也超過不了幾打。
漫延 四百公里 的字,是什麼樣的一個景況?
一個字, 一公分 的話,一百個字,才湊到 一公尺 。
十萬個字,才有 一公里 。
所以 四百公里 ,就要有四千萬個字。
三十年,一千五百六十週。
一週,要超過兩萬五千個字。
還要校稿。
而我,兩個小時,勉強寫一千個字,一週的上班時間全偷來寫,也寫不到。
漫延 四百公里 。
是什麼樣的愛與意志,才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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