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會有一些文字從心底流出,那也是,神所賜給我的,攝理人生的痕跡。
有時候,
面對你的過失,
對方是毫無遮掩地,
馬上指責下去。
對方是毫無顯露地,
狠狠記在心裡。
對方是毫無計較地,
笑著忘個乾淨。
那,
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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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對某些人的作為有些不滿,本想給他發作的,後來又忍了下來,但是堵在心頭,想到鄭明析老師說:「要原諒別人的錯誤,悔改自己的罪,這樣內心才會湧出喜悅。」啊,這才是高竿啊。
更進一步想到,那我所為的過失,神是怎麼看呢?耶穌所說的「不饒恕人的惡僕」(馬太福音18:21-35),真是寫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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