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
有比沒有來得容易證明。
有,只要有一個解出現,證明的程序就可在此告一段落。
可沒有,就是代表沒有可以拿出什麼來啊,
所以就從阿拉法到俄梅戞,
都受到狐疑者不信的對待。
但是,
實際上又好像不盡然如此。
明明上萬上億的人提出神存在的證據,
還是有人鐵齒不承認。
還有百般不同意耶穌沒有褻瀆神的人,
就算把耶穌送上十字架還是證明不了耶穌褻瀆神。
其實,
神所主管的世界,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從起初到末了想辦法去否認了99.99%也是會因那無法否認的0.01%反轉破功。
最終,
跟神持相反論調的人,
總有一天會要明白,
原來你是在狀況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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