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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What do you want to create?


雖然都是完成一件事


 


不過


 


是「事件」


 


還是「故事」


 


亦或是「歷史」


 


層次就差很多


 


--


邁向天國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樣的。邁向天國的人的生活跟其他人不一樣,道路不一樣,所聆聽的話語也不一樣。


 


如果跟其他人沒有不同,就無法進入天國。難道進入天國的人的生活跟那些去地獄、陰間、無底坑或惡靈界的人的生活一樣嗎?


~ 2011/6/26主日話語


 


禮拜天下午,在教會附近的公園,大家一起運動。


 


天氣很舒服,喜歡不同運動的人,玩了排球、足球、飛盤,還有一些人的運動是「繞著場邊走圈圈」


 


每個人應該都覺得蠻愉快的。


 


不過,這樣是「在美好的天氣當中去做一項自己還蠻喜歡的運動」的快樂,其實沒什麼特別的,一般人也都做得到,並且在加拿大,還蠻多人這樣做的。


 


所以,覺得少了些什麼。


 


如果沒有什麼不一樣,來這裡跟來那裡,有什麼差異呢?為什麼就要來這裡呢?


 


只是很一般的條件,很一般的執行,很一般的完結,這樣子這個活動,會被視為某天在某地做了某事的「事件」。


 


但是,如果能到牽動人心,令人念念不忘,並且期待下次再來,那麼可以說在這個活動中,產生了彼此之間的「故事」。


 


然而,如果整個活動的進行,能夠經典到成為模範,甚至拿出來跟別人說:「你們也要這麼做。」那麼,這就成了「歷史」。


 


What do you want to create?


 


An event, a story, or a history?


 


不同的態度、不同的計劃、不同的執行、不同的付出,會有不同的結果。


 


創造歷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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