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08年8月13日 星期三

真正的真相

事務所的圖書架上,盡是一些硬梆梆的法律書籍。不過有一天,被我發現了一本文學書:「2003年法律文學創作大賞-青春的偷竊歲月」,內容是台北律師公會主辦的一項徵文比賽中的三篇得獎作品。


其中有一篇:「誰取消她的晚餐約會」,是一位執業律師參考一個真實的案例來寫的。開場白很震撼:


真相只有一個,一個刑事案件,有警察、檢察官、法官、律師、被告所描繪的真相。但這些只是虛擬的真相,真相只有一個,那就是兇手的獨白。


作者描述一個冤案,實際的兇手意外殺人後逃逸,沒想到不久卻宣布破案,最清楚一切的兇手眼睜睜看著嫌疑人被認定是殺父弒妹的兇手而偵辦、判刑、上訴、更審,直到更四審被判無期徒刑(就是上訴到最高法院又再發回高院審理,這樣的程序已經四次了),內心的體會是:


法院將來是會再判他死刑?無罪?或無期徒刑就這樣定讞?我無法預測;但我可以確信再也沒有人能查出這件命案的真正兇手。因為一次又一次的判決,如同把案件真相再往地下埋深一呎,經過十年的歲月與反覆的審判,誰也無法把案件真相從被深埋地底挖出,真相再也無法重見天日。


作者所參考的真實案例,有新聞報導:


殺父、妹案纏訟九年 改判無罪


發生在八十三年間涉嫌殺害父親及胞妹人倫慘案,纏訟九年歷經十九位法官審理,判決一再逆轉改變,從無罪到死刑,再由無罪到無期徒刑,昨日更五審則又宣判無罪,被告生死似乎全繫在法官心證一念間。



據自由時報3月7日報導,彰化縣員林鎮男子莊文隆,八十三年間涉嫌殺害父親及胞妹人倫慘案,但纏訟九年來,歷經十九位法官審理,判決一再逆轉改變,一、二審無罪,更一及更二審改判死刑,更三審又無罪,但到了更四審改判兩個無期徒刑,六日更五審則又宣判無罪,被告生死似乎全繫在法官心證一念間,有如蘇建和案翻版。

根據檢方的起訴書內容指出,八十三年元月三十一日下午,被告莊文隆到員林鎮莒光路父親莊春喜(當年屆齡八十歲)住處探望,他勸父親外頭車子多,不要騎腳踏車外出以免危險,但其父重聽誤解他的意思,拿起一把木柄鐵鉤毆打被告,被告一時氣憤,以左手掐住其父脖子,右手搶下鐵鉤,朝父親頭部猛砍十餘次當場死亡,被告胞妹莊金美聞聲下樓查看,指責並拿椅子摔被告,被告殺紅了眼,以鐵鉤朝其妹右手砍殺,其妹企圖逃出門外,被告又抓回來朝頭部砍殺十餘次當場死亡。

起訴書又指出,被告行兇後企圖湮滅證據,故佈竊盜殺人疑陣,先進入莊金美房間,將一隻博美狗摔死,拿走勞力士表一只、存摺、印章、鑰匙、現金一萬元及另一位妹妹和江姓友人金戒指七個,並擦拭現場血跡、沐浴,三十分鐘後離開現場,將上述財物丟棄,兩個多月後警方循線查獲兇嫌。

該案先後經過十九位法官審理,出現南轅北轍的判決,多次判決有罪理由,係依據被告在警訊及檢方偵訊中的自白,認定是出自自由意志,且自白中供述殺害莊金美情況,與張姓證人(鄰居十歲兒童),其證述兇手殺人過程,但兇手不像被告證詞相同,另屍體解剖報告指莊春喜喉頭部有被拇指、中指掐壓傷,也與自白相同,所以認定自白為真實。

加上案發現場表演錄影帶,被告表情非常後悔、毫無被人逼迫表演之情形,遂認定被告有罪;但判決有罪法官捨棄刑事局法醫楊日松博士相驗報告中,指死者屬於刀切傷,係一般鐵鉤無法造成等對被告有利證據。

至於判決無罪的法官,則是採信法醫對兇刀的見解,認定被告在警訊及偵訊中自白都是以鐵鉤犯案,而兇器沒有扣案,自白內容與相驗報告兩者互有矛盾,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犯行。據悉,該案依法必須提起上訴,尚未定讞。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陳紀綱針對該案指出,檢警所提出的證據除了被告自白,沒有任何有力直接物證、科學證據,唯一扣案的嫌犯衣物,驗不出有血跡反應,而最直接的兇器又沒扣案,被害人遺失的手表、存摺、印章、戒指等無一扣案,如此重大案件,當法官只看到自白,而嫌犯強調遭刑求又已證實不採信時,到底要不要判有罪,確實陷入兩難。

法界人士指出,此案比起蘇建和案還要離譜,最離譜的是檢警偵辦時,法醫楊日松的相驗報案(認定是刀切傷)早已附卷,檢察官為何沒有看出與被告自白所供的兇器有矛盾,應該請法醫及被告再一次說明,來認定其中差異。


看的時候,覺得很不可思議,但是又很寫實。事實上雖然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為維持社會秩序,希望在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下,對有爭議的雙方做出正確合理的裁判,然而因為畢竟是不完全的人在運作,因此也會受到各樣心情條件的影響,基本上,沒有一份判決是全體叫好的,否則雙方早就達成共識,也不用對簿公堂了,所以可以承認在司法上這件事被這樣認定了,但是人不是神,真的無法有信心的說,這判決就是真相


作者在他的部落格裡也放了這篇作品,有興趣的人可以前往觀賞,透過這部小說,也可以略知一個刑事案件的流程。


誰取消她的晚餐約會


1.逃離現場


2.命案的新聞


3.宣布破案


4.重返舊地


5.鬼話


6.兩次死刑


7.生死之間


8.神話


9.步步驚魂


10.加減乘除



2008年8月12日 星期二

時間

今天經過我讀過的那所高中。


我已經,從那裡畢業二十年了呢。


 


二十年啊,乍聽下會咂舌吧。


可是,好像,覺得不是很遠的事情呢。


小時候,會覺得二十年是無法想像的好久,好久吧。


為什麼呢?


走過了之後,發現二十年也不見得怎麼驚人的呢。


 


二十年前就覺得老舊的光復樓


二十年後也還在咧,


好像再老也老不下去的樣子,


倒是以前連吹個電風扇都被哇哇叫的,


現在卻在窗上都掛著冷氣了。


 


那我呢?


我會不會有再老也老不下去的時候呢?


 


從我喝了生命之水後,


就開始了吧,


即便容貌外表在變化,


內心卻仍有童稚的存在,


所以二十年前,也不覺得遙遠。


 


但是,


當面說我是妖精,


我還是會翻臉的喔。


2008年8月10日 星期日

太好了

如果見到你,


我會說什麼?


 


「太好了!」


是馬上浮現在腦海的一句話。


 


不是什麼偉大的告白,


不是什麼崇高的字句,


也不是什麼深情的傾訴。


 


卻是我激動翻騰的內心,


最真切的代表。


 


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馬可福音9:23


非常帥氣的話。


鄭明析老師在這個禮拜,讓大家把這句耶穌說的話當座右銘了。


話語說:帶著絕對相信的信念來禱告,這樣的禱告,若在旨意中,沒有一樣不能成就的。所以首先要相信,而能實踐,並因實踐,而能達成。


這樣看來,未能達成,是因非旨意、不相信、不實踐。


之前看過一個小故事:(後來發現這個故事其實是一本書的介紹)


巴拉昂是一位靠推銷裝飾肖像畫起家,在不到10年的時間裡,就迅速躋身法國50大富翁之列,1998年因病去世。臨終前,他留下遺囑,除了將自己的大部分資產捐獻給醫院外,另有100萬法郎作為獎金,獎給能揭開貧窮之謎的人。

不久法國一家名叫《科西嘉人報》刊登了巴拉昂的遺囑。

遺囑是這樣寫的:

「我曾經是一個窮人,去世的時候卻以一個富人的身份走進天堂。在跨入天堂門檻之前,我不想把我成為富人的秘訣帶走。現在這個秘訣就鎖在法蘭西中央銀行我的一個私人保險箱裡,保險箱的三把鑰匙在我的一個律師和兩個代理人手裡。如果誰能回答窮人最缺少什麼,而因此貧窮,猜中我的秘訣,他將得到我的祝賀。當然,那時的我已經無法從墓穴中伸出雙手為他的睿智而歡呼,但是他可以從此只保險箱裡榮幸地拿走一百萬法郎,那就是我給予他的掌聲。」

遺囑刊登後,雪片般的信件飛到了報社。對於窮人最缺什麼的問題,報社共收到了48561個答案。絕大多數人認為,窮人最缺的是錢,或是,窮人最缺的是發展和發財的機會。有的人認為,窮人之所以窮,那是因為他們缺少幫助答案真是千奇百怪。

在巴拉昂逝世一周年,那只保險箱在公證部門的監視下被打開了。在48561封信裡,一位叫蒂勒的小姑娘猜對了巴拉昂的秘訣,那就是窮人最缺少的是野心——成為富人的野心。

巴拉昂的謎底引起法國及英美很大的震動。後來,一些好萊塢的新貴和其他行業幾位年輕的富翁就此話題接受電臺的採訪時,都毫不掩飾地承認:野心是永恆的特效藥,是所有奇蹟的萌發點;大多數平庸的人是因為他們缺乏成為一個真正富人的野心。


這野心,可以就說是一種信念了吧,有我會成為富翁,我要成為富翁的信念,是去實踐的起端,之後經過努力,而成就了這樣的信念。而沒有這般信念的人,自然也不會去奮鬥,也不會脫離現狀。


不只是金錢,人生的各樣目標也是這樣的,首先要有會成功,要成功的信念,然後按照神賜下的法則去實踐,成功就是遲早的事。


所以耶穌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耶穌真是很實際地教導啊。


2008年8月5日 星期二

理直氣壯

最近有縣長因為颱風時人在國外,遭到很大的抨擊。我不是當地居民,對這位縣長的施政表現到底如何並不清楚,而純粹就媒體的報導,看相關人士的反應,心裡浮現的一個念頭是:「大家,說自己對,或說別人錯,都很理直氣壯呢!」


 


對縣長及同行的官員來說,姑且不論這行程是否觀光成份過多,或中間是否有什麼便宜行事的部份,既然能成行,鐵定是經過一番的程序,這是過去,甚至現在大家都這麼遵循的「程序」,有何錯誤嗎?


 


副縣長坐陣本是按照行政程序,而且也指揮得宜,災情也受到控制,這樣的情況下,錢都花了,人也既已在國外,就善盡效益而言,走完行程,才能使這筆錢有最大的發揮,不浪費不也是向人民負責的一種表現?難道這也錯了?


 


我想,縣長看來深感委屈,或許她會覺得自己是盡力了,而且大家不都是這樣,這件事鬧得這麼大,說起來,簡直就是犯小人一言以蔽之也。


 


但在反對黨、媒體、不滿意的選民眼中擴大來看,從這件事扯起來,可說的就多了。因為人在國外,決定繼續旅程,開始被點名,結果其他事情也被一一拉出來大作文章,其中也不乏過火的部份。


 


曾經有位牧師告訴過我:「很多事情,不是對錯的問題,是心情的問題。」心情不爽的時候,就連別人家的事情也可以牽拖進來的。


 


出國不該嗎?目前連續奪得兩年施政滿意度冠軍的首長,也是出國最多次的呢。運用得當的話,出國考察可望為將來施政帶來許多快速且有效的點子。就算出國多次,卻生不出什麼點子,這也不是出國的錯,而是腦袋的問題,把指責的點放在出國,沒道理。還有人說任內不再出國,聽了有點錯愕...


 


颱風該趕回來嗎?如果是去附近的國家,那麼趕在颱風登陸以前回來還有道理,從遠方趕回,不是得迫降在別處,就是颱風已經走了,並且在飛機上十幾個小時,還無法聯繫,像是失聯一樣,更糟糕,實在看不出回來有什麼好處。要求趕回來,也不是什麼智慧之舉。


 


那麼不趕回來該做什麼?現在視訊那麼發達,難道做不到遠方坐陣嗎?在飯店成立一個指揮中心很難嗎?跟半途要跑回來,得要改機票比起來,這費用不會高的啦。守著電腦監看並指揮自己當父母官的地區救災情形,直到警報解除,不會很困難的。(不過某人說,官員,特別是老官員、大官員,是想不到可以這樣做的…)


 


相信沒有一個官員是想當爛官來做事的,但是就算很努力了,心思卻與群眾不符的話,努力會付諸流水。如果只有一個力氣,那麼那個力氣就要在群眾最需要關心與照顧的時候施出來不是嗎?這樣就算之後是忙別的事,人家也不會有那麼多不平。


 


鄭明析老師說:「指導者要跳入人群一起同甘共苦。」重點是同甘共苦。但不是拋下一切趕回來就可以說是同甘共苦,也不是站在人群中大聲嘶吼就叫作同甘共苦。思想群眾們現在最需要什麼,我能為他們做到什麼,並且不管是自己親自去做,或是讓人去做,讓這些事情實際被做出來,這才是同甘共苦。


 


理直氣壯的指導者跟理直氣壯的批評者,都應該有更深的想法才好。


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

大失血的啟示

禮拜六公佈了禮拜天的主題經文,馬太福音6:9-10,以及馬太福音26:38-39。綜合兩個經文來看,重點似乎是「神的旨意」。


不過馬太福音26:38的經文讓我也很在意。


因為我剛因為沒有警醒,大失血了。


禮拜五晚上洗澡的時候,覺得水有點小。當時心裡想的是,不是有人無聊把加壓馬達的開關關了,就是加壓馬達壞了。因為天色已經很晚了,就想第二天早上再處理好了。


結果禮拜六早上,鄰居來敲門了,說我們家的水管大漏水。


上去頂樓一看,變成了沼澤區了。水不斷地從加壓馬達與水管的交接處冒出來,趕緊把水和加壓馬達的開關都給關了。


原來洗澡水很小就是這個原因啊...天啊,那,這大半天的,水不知道流掉了多少,加壓馬達也是不斷地在空轉啊...我的水費和電費啊...


在電話裡跟水電行的老闆描述的時候,他馬上說,是加壓馬達裡的一個開關壞了,導致不斷加壓,把水管衝破了。


換了那個死掉的開關,還重新接了被衝壞的水管,新台幣一千六百元就跟我再見了。


感謝神的是,加壓馬達本身沒壞掉,還有這個水電行老闆是個古意人,不會乾脆說是馬達整個要換掉,而只換了零件,不然老公留在桌上的一些錢就會被我一次用光了。


跟老公說的時候,老公說,要警醒啊,洗澡發現有問題的時候就該去看看的。


我也知道啊,所以難受得不得了啊。


我想這也是神透過萬物的啟示吧,發現有問題就得馬上看,得這樣警醒呢。


也是因為我對加壓馬達不夠了解,雖然想過可能是壞了,但是以為壞了就是全死了,反正是沒救了,放著第二天再處理也沒關係,慘劇就毫不留情地發生了。所以無知就是罪,聽起來雖然覺得有點委屈,但不是沒道理的啊。


另外也想到,如果不是剛好老公和小孩回屏東了,只有我一人在,應該不會拖那麼久才處理的,所以一個人奔跑,真的風險增加啊。


各位親朋好友,透過我的慘痛教訓,大家一定要警醒啊。


 


註:


馬太福音6:9~10 

太6:9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父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太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馬太福音26:38~39

太26:38 便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太26:39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2008年7月27日 星期日

不是那樣

不是因為你會灰心


所以告訴你


禱告不要灰心


 


不是因為你需要躲藏


所以告訴你


耶和華是你的庇難所


 


其實不太會灰心的孩子啊


告訴你禱告不要灰心


是為了提醒你


總是要向神禱告


 


其實堅強勇敢的孩子啊


告訴你耶和華是你的庇難所


是為了提醒你


不麻煩神並不是最好


 


不會扯後腿的孩子啊


你做得很好了


但當你學會多向神拜託賴皮一點的時候


才是真的懂心情啊


 


--


我通過的那一個禮拜,題目是「禱告不要灰心」。事實上,我是不太會灰心的人。也許因此,我禱告無法很久,總是禱告一下,得到什麼感動與力量了,就蹦起來了。


數年之後,我終於體會,不是因為我會灰心給我這題目的,重點是:「禱告」。


因為覺得神創造我,給我所擁有的一切,絕對足夠去使用了,所以不會灰心,也不是那麼會跟神懇求這個哀求那個,有天想想,這樣的孩子或許值得欣慰,但是貼不貼心呢?自己很努力地去解決事情,就算受傷,也不覺得太痛,也不想麻煩神,這樣是不是讓神很傷心呢?


這個禮拜的題目「神是我的庇難所」,有兩個很棒的帥哥在這個題目下誕生了。他們都不是會遇事躲藏的人,很會做事,也很會照顧人。


讓我我想到我自己的例子。


我想,不是因為會軟弱,所以告訴你神是你的庇難所,反而是因為你太堅強,所以常常會忘記有神這麼個庇難所。


所以神輕輕地提醒你:「記住我就在你身邊,我的臂膀,張得比五百萬大雨傘還大,你只要往後一靠,我馬上就會接住你。你不用那麼辛苦,也可以得到更好的,因為,你是我所愛的,我的就是你的,只要你願意,我隨時是你的庇難所。」


不會給神惹麻煩的人,不要忘記,神還是殷殷期盼,你投入祂懷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