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26年1月12日 星期一
兩個小錢
奉獻,是信仰人的日常之一。
在創世紀的第四章,就記載了在亞當的兒子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另一個兒子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把看起來屬於自己的東西獻給 神,是從很久很久以前就有的行動。
到摩西領著以色列人出埃及後, 神更是就人們獻給 神的各樣的祭,給予了非常詳細的指示,當中有比較強制性的獻祭,也有一些是屬於各人甘心樂意獻上的禮物。
總之,將奉獻獻上給 神這件事,對信仰人來說,像是刻在骨子裡一般。
即使如此,高低還是有所不同。
面對該隱和亞伯分築祭壇, 神最後選擇了亞伯的祭,由此可知,亞伯的祭較該隱的祭更蒙悅納。當然,這個「更」的程度是多少,另當別論,但總歸是有高低之分的。
亞伯拉罕按照 神的交代,要把唯一的嫡子以撒當祭物獻上,亞伯拉罕的樂意和以撒的順服,造就了信心之父這一家最代表性的事蹟之一,除了耶穌以自身為祭犧牲拯救萬民外,應該是沒有別人可以及得上這對父子的高度。
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在奉獻這點上做得讓人讚嘆,往往是連無可指摘都做不到。
在舊約瑪拉基書第三章裡,有關於奉獻非常有名的經文:
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瑪拉基書3:8-12
若是好好在奉獻這方面做得妥當, 神也不會這樣說了。
其實, 神豈是缺人奉獻的這些東西呢?或許可以說 神雖不缺人奉獻的東西,卻想要人奉獻的心意,但我更覺得, 神是透過「奉獻」這件事,給人立下條件的機會。
耶穌說過:「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馬太福音6:26)」這麼說來,就算該奉獻的人不填滿 神之家的糧, 神也會養活屬 神的人,但是,在 神面前沒禮貌的人,沒立場要求好結果,麻煩才是大的, 神的提醒,是為了人好啊。
就像耶穌說的:「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馬可福音12:17)」 神並沒有多要,人只要做該做的就好。
馬可福音12章裡,提到了一位寡婦的奉獻: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馬可福音12:41-44
並不是把養生的錢都投上了就叫做好,也不是貪圖 神說會「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而像投注一樣地奉獻,就能拿回自己想像的回饋。
寡婦很窮,奉獻後就沒錢了,但她還是奉獻,以數學來看,這瞬間,兩個小錢跟她所擁有的金錢比起來,就叫做無限大,所以說她投的,比那些拿有餘之錢來投的,要來得多,照比例來看就是這樣沒錯。
然而,或許我們更應該就信仰來看:就像亞伯拉罕認定要把最好的獻給 神,所以讓他把心肝寶貝以撒獻上並不違和;寡婦認定獻給 神的部分是首先要做的,跟接下來能不能養生沒有關係,這比起其他人帶著有餘再來奉獻的心,高低大小立現。
兩個小錢,因為是在 神面前甘心樂意地做了該做的事,所以經認定有大價值,是為很多很多。
只不過是回歸到自己與 神之間該做的事情而已,但,確實是大事啊。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