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有條件而領受使命,還是先盡使命而累積條件呢?
最近教會內部,在調整一些事工的分配,就面臨了這樣的問題。
既是 神的事工,理應派出最好的人選。然而,什麼叫做「最好」?
舉例來說,有關「代表禱告」這項事工,如果現在有兩個人選,一個平常禱告多,卻不見得很能組織要展現在公眾面前的禱告文,另一個對於在公眾面前發表很有才能,但是平常禱告不夠多,要選哪個好?
欸?難道就沒有平常禱告多,又有在公眾面前發表的才能,而組織出堪稱佳作的要展現在公眾面前的禱告文嗎?
也是會有的,但是一個禮拜就要兩人次,一個月就要十人次左右,大教會或許生得出這麼多人選,小一點的教會就麻煩了。而且通常這樣的人,別的部份也會突出,所以各種事工都想搶人,因此,頭痛啊!
都想做好的,但是人生啊,沒辦法天天出太陽的,總是會有天公不作美的時候。想大展身手,但沒兵沒將的時候,也是會有的。
若有現成可用的人就再美也不過,但就是沒有啊,這時候,該怎麼辦?
有一次,攝理教會的師母們聚會,在鄭明析牧師傳講了話語之後,有些人提出了問題。
那些問題,有的是請教某些事該怎麼做,也有的是詢問某些事為什麼會那樣。
其中一個疑問是:「教會裡的某指導者,明顯沒有擔任那個使命的實力,為什麼指派他(她)?因為他(她),教會反而滋生了更多問題呢!」
鄭明析牧師回答說:「指派時是看著各樣的狀況來通盤考量而決定的,即使現今確實不足,但也會看著未來而指派,得要給他(她)時間成長。」
同時也說:「你們師母們就像姐姐的立場,請看著這一點,多多地給予幫忙與協助。」
我從我的老師,得到如此的教導了,所以我覺得,「要幫助與引導有這個條件卻沒有那個能力的人,在那方面補足」是指導者在挑選人選前,要有的認知與承擔。而「要想辦法補足所欠缺的部份」,則是使命者在接受指派之前,要有的認知與承擔。
與其說要看有沒有條件,我想,先確認彼此的「心」,更是要緊。
縱有不足,也不該就此放棄。摩西對於 神要指派給自己的使命感到沒有自信,對 神說:「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出埃及記4:10)」那時候, 神是怎麼回答的呢?
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出埃及記4:11-12)
摩西仍是退縮時, 神又指派了助手來幫補摩西所認為的不足:「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能言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裡就歡喜。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出埃及記4:14-16)
不就是這樣嗎?只要有心,願意去做,不足之處,聖三位會補足,主會補足,弟兄會補足。結果,就會是好結果。
因此,若沒有現成可用的人,那麼,就造就吧,大家一起幫忙吧。而在當中,不管是條件與能力,還是使命事工本身,都會發光,也會提升。
這樣,會說,做得好啊!
同場加映:攝理好歌來一首─LOVE, FORGIVENESS, AND MERCY
這位牧師的想法好高啊! 真不簡單耶!
回覆刪除是呢,一般人只會想要找"做得到、做得好"的現成人才,只有主人,才會有全面管理和培養的概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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