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下班經過市中心的捷運車站時,看到了一個高個兒的男生給了一個向路人要錢的流浪漢一些零錢。
給了之後他正轉身要走,卻被那流浪漢拉住。流浪漢跟他說他給的錢不夠,還需要幾個大一點的錢。(就是說給了他幾個10元銅板,然後他說不夠,還差幾個50元銅板......)
高個兒男生有點愣住,傻了一下之後跟流浪漢說:「沒有了。」然後毅然地走人。
他最後的表情及背影,隱約透露出失落的氣息。
一個應該是雙方要開心的事情變得好殘念。
我想到之前有個一起上英文課的同學,她說有一次在路上遇到流浪漢跟她要錢,說天氣很冷,可不可以給他一點錢買杯熱咖啡暖一下。同學看他真的很冷的樣子,就掏了點錢跟他。結果流浪漢跟她說這樣不夠買Starbucks……
同學氣笑了,說:「我平常只喝Tim Hortons,你比我還享受啊?」
以前在台北,有時會在街上買條愛心口香糖,比起市價或者多個幾元,或者高個一倍,都是可接受的範圍。有次在南京東路遇上了賣愛心面紙的,心想面紙也是要用,就買吧。結果在7-11賣十來塊,在別的地方應該會更便宜的東西,跟我要了一百。
那包面紙從此斷了我的路邊愛心路,看到是賣面紙的,直走不停。
倘若只是加一倍,或是加兩倍,我都還可以接受,或者以後面紙就都這麼來了,但是從十幾到一百這般的暴利,讓人不敢苟同。
或許有什麼我不明白的苦衷,但我就是覺得這麼漫天開價,涉嫌綁架人的愛心,好像把人當有苦難言的傻瓜,簡直就是殺雞取卵的作為。
是抱著反正不過萍水相逢,以後老死不相往來本就是正常的念頭,所以一次撈夠就罷嗎?
人與人之間相處,難免彼此帶著期許。就算只是萍水相逢,在見面的那一刻,也是會有萍水相逢相應的期許。
期許落空,是會失望的。
事實上,人最會感到失望的來源,並不是不怎麼相關的人,而是靠近的人。總是越靠近越會有期許,也就越容易有失望。
但凡是人,就不想失望,可以的話,也不想讓人失望。
然而每個人的個性、想法、習慣、行動總是大不同,要斷絕失望,真的不易。
失望過頭甚至會失足跌倒。
耶穌曾經說過一句話:「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馬太福音11:6)」
即便是面對彌賽亞,人啊,若是撐不住要跌倒,也是說倒就倒,到彌賽亞不得不說「不跌倒的有福了」的地步。
不跌倒,有福了,為什麼呢?
教導我信仰與人生的鄭明析牧師說,因為不跌倒就可以不在不必要的地方停留,可以繼續走該走的路,可以完成該有的目標,而得到該有的福份。
跌倒啊,傷筋動骨的,真的不划算呢。
不想跌倒,對不怎麼相關的人,是可以乾脆斷掉那一點關係,省得因那一點點可有可無的期許而心情起伏,然而,更根本地,或許應該是讓自己的能力變大,讓自己平衡感變好,即使期許落空,也能不怎麼失落,也能就算失落卻平復得快,也能就算失望卻不致失足跌倒。
我想,這是一輩子的功課。
但是,有福到值得。
我想,這是一輩子的功課。
但是,有福到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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