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載、二載、半載」要是只講這麼一個三年半、一千兩百六十天、一千兩百六十年就結束了,那也太沒意思了,如何能夠成為「攝理教會三十個論經典聖經課程」中的一課呢?
神的世界,最迷人之處,就是並非隨機無故地雜亂發生,總是這個那個有所關聯,但是又在擴大縮小和個性為王的原則上,出現各種有相似性但是又具獨特性的面貌。
「一載、二載、半載」也是一樣。
「一載、二載、半載」點出了 神讓這世界的運作,存在著具有「特定時期」的「時機」,正如所羅門王在傳道書中所言:「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道書3:1)」
而加上「擴大與縮小」的原理,這「特定時期」,也就是一載、二載、半載,也有著小規模的,與大規模的,不同的樣貌。
上回提到,鄭明析牧師在解開「載」是什麼意思之時,覺得這個「載」以「年」來代換比「日」來得合理,這個合理性後來得到驗證,確實但以理所聽到的「一載、二載、半載」這特定期間,就是那麼久。
然而,也有別的情形,同樣是「一載、二載、半載」,這個「載」是跟「日」有關的。甚至, 神的法則是有共通性的,因此,應該也有以「秒」、「分」、「時」來代換「載」的狀況,只不過,以人的感官而言,往往「三秒半」、「三分半」、「三時半」並不是能夠很清楚地感覺到有什麼不同,所以,就不特別贅言了。
事實上,就連「三日半」,人的感覺也常常是「約三天上下」罷了。在聖經中就有幾個例子,都是提到「三日」。
創世記22章裡, 神對亞伯拉罕進行了一個試驗:「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22:2)」
亞伯拉罕聽到這樣的吩咐後,在隔天清早,備好了東西,帶上寶貝兒子,起身往 神指定的地方去。在出發第三日,遠遠地看到了要獻祭的地方,然後亞伯拉罕把僕人留在山下,只帶著以撒、柴火和刀上去。當亞伯拉罕把以撒綁好,準備一刀劈下去時, 神接納了亞伯拉罕的心意,並阻止了他的行動,改讓亞伯拉罕以莫名其妙出現並被困在附近的公羊獻祭。從接到吩咐起算,事情了結在第四日;從為此事行動起算,事情了結在第三日。
另一個,約拿逃避了 神給的任務,上了往他施的船,想躲得遠遠的,結果在海上遇上了讓船幾要翻覆的大風浪。船主和水手們怕得半死,把能丟的東西都丟了,讓船變得輕一點,看能不能換得安全,並且每個人呼求自己認識的神明,祈求能脫離危險。這時約拿倒是沒心沒肺地窩在艙底睡覺,讓其他人大為不滿。船上的人最後決定掣籤,找出讓大家遇災的罪魁禍首,結論指向約拿。約拿老實地承認自己閃躲了 神的吩咐,並讓大家把他丟入海裡以平 神怒。其他的人知道這前因後果後,並沒有直接就丟棄約拿,還努力扭轉情勢,直到沒辦法了,才把約拿拋下海去。
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約拿記1:17
在悔改了自己的錯誤後,約拿從魚腹中出來,回到旱地,這也是一個有關「三日」特定期間的故事。後來耶穌也拿這個例子,預告了在自己身上將要發生的事。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
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馬太福音12:38-40
之後耶穌也多次提到自己將遇害,並三日後復活的事情。這事後來應驗,使徒們也有所見證。
彼得對百夫長尼哥流說:
「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 神與他同在。他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他們竟把他掛在木頭上殺了。第三日, 神叫他復活,顯現出來;不是顯現給眾人看,乃是顯現給 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裡復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使徒行傳10:38-41)」
這些都是屬於以「日」來代換「載」,以得到一「一載、二載、半載」特定時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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