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 星期四

按照行為給予報應



世上有壞人,壞人做壞事,好人因而蒙害受苦,這樣的事情並非少見。


有時也不是什麼十惡不赦的人,不過是由著內心當中的小奸小惡、不平不滿發酵,最終鑄成了大錯。


就連在記載著 神的歷史的聖經裡面,也不乏這樣的例子。


該隱殺了弟弟亞伯;雅各因哥哥以掃的威嚇而遠離了家鄉;約瑟被哥哥們賣去埃及為僕,又被陷害而下監;掃羅多次逼迫大衛,想取他的性命;哈曼對末底改看不順眼,計劃殺了以色列全族;猶大賣了耶穌;因著莫名其妙的罪名,耶穌上了十字架……


攝理人尊稱為老師的鄭明析牧師在禱告中問 神:「惡人欺負甚至殺害相信 神的人, 神也都沒有阻止,而是在人們全都做完之後才審判。您是絕對者 神,為什麼都沒有阻止呢?」這應該是問出了許多人內心中的疑惑吧?


對此, 神回答了:「我會按照行為給予報應。」


人們很難理解為什麼不事先就阻止,而是要在之後才按照行為給予報應?在惡發生之前制止惡不是更理想的嗎?遺憾都發生了,即使懲罰了行惡者,也改變不了什麼,不會覺得只是馬後炮嗎?


雖說, 神的回答只是:「我會按照行為給予報應。」但 神做的,豈只是如此呢?


現代法治社會中,人們制定法律,讓人遵守以得到保障,並在不遵守時得到懲罰,其用意是希望人們看著這法,能夠不行惡,能夠在惡發生之前就以這法發揮制止的作用。「我會按照行為給予報應。」其實也不是只在講「事後」,更要緊的是要人們因事前瞭解這點而去行會得到好報應的事、不去行會得到壞報應的事。


按照行為給予報應之前,有的是充足的教育,有的是充足的機會,之後再來論報應,這並不是馬後炮,不過是順理罷了。


而且,焉知 神都沒有事先阻止呢?


禮拜後一位姐妹分享她在聽話語時得到的一個感動:因為話語中提到「儘管 神是生命的絕對者,但地球上每年自殺身亡的人還是超過數十萬名、數百萬名。都是自己的責任。」所以她查了一下資料,看看一年當中,世上到底有多少人自殺身亡,結果發現真的很多!但讓她更驚訝的,相較之下,嘗試自殺卻沒有成功的才叫做多!(在台北市政府自殺防制中心的網頁中寫著:「每年全世界大約有100萬人死於自殺,1,000-2,000萬人嘗試自殺。」)


不相信 神的人或許沒感覺,但相信 神的人看到這個數字,真的除了驚訝於自殺人數這麼多以外,還驚覺到 神救下了這麼多的人!「 神是救下了九成的人啊!」姐妹如此體會了。


就像這樣,看到世上有不公不義的事情,覺得 神為什麼放著不管的時候,焉知 神不是早就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解決了水底下的冰山部份?


在因著犯了法的人感到氣憤而咬牙切齒的時候,世上更多的是奉公守法的人。人們制定法律,是希望人不要犯法,而不是為了處罰; 神創造天地萬物及人類,也設下了法則,制定了界限,並按照行為給予報應,在界限內得到保護,超出界限則不受保護,甚至要受處罰,然而等違法再來處罰並不是預定的旨意,遵行法則來生活才是原先的目的。


神已經做了百分之九十,剩下的百分之十,是人的責任分擔,儘管 神是絕對者,但 神不會去插手人的自由意志與責任分擔。


因為 神都做到了 神的部分,所以說出:「我會按照行為給予報應。」再合宜也不過啊。


原來,是那麼有溫度的一句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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