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4日 星期日
關係性
有所謂「走後門」。
有所謂「裙帶關係」。
也有所謂「內舉不避親」。
聽起來,有好,有壞。
用得巧或用得差,左右了效果與觀感,關係性也是一樣。
前一陣子,我寫了一篇文章:「都到這樣的位子了」。起因是為了某事而感嘆,不過可能一開始在遣辭用字上比較輕率一點,所以我最想要表達的其實是「人不能太過自信」、「廣結善緣也很重要」以及「最要緊的是跟 神的交情」,卻讓人有不同的感覺,給了我一些我有點驚訝的回應。
其中有人有這樣的擔心:「信仰比較幼小的人,看了會不會以為『攝理是看交情跟使命才決定要不要幫忙的』?」
說真的,我沒有想過這個問題,我在寫文章時,也沒有想要表達這樣的意思。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看了我的文章,以為「攝理是看交情跟使命才決定要不要幫忙的喔?」若真有,以為了之後,又是想的呢?
是因此感到唾棄?是因此對攝理中的交情和使命感到有疙瘩?還是決定自己要好好地打造交情與領受使命?
「看交情跟使命才決定……」這樣的句子,對我來說,說對也不完全,說不對也不完全。
決定一件事情,考量的因素很多,特別是在攝理中, 神的部份、主的部份、人的部份都要看,不會是「看交情跟使命」就決定什麼,但是,「交情」和「使命」,的確非常可能是考量的因素之一。
交情,可說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性;使命,可說是人與 神之間的關係性。在盡使命時,多半也還會再因此衍生出與人之間的關係性,也就是,產生因使命而來的交情。
人,只要不是離群所居,就會有關係性。
讓關係性親近的人受益,同時讓關係性疏遠的人受損,或說不受益,乍聽會有不公義的感覺,但是,果真就是如此嗎?
這時候,如果我改說:「齊頭式平等是公義的。」反彈意見應該也會很多吧。
所以啊,話術,真的是微妙啊,而不完全的句子,很容易埋有陷阱啊。
在聖經裡,有講到齊頭式平等的部份,像是:「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
也有把關係性攤開來說的描述,比如:「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馬太福音15:24)」
確實有些事情,大家都適用,這時拿關係性來說好說歹的,就討厭了,但也有不少事情,搞得親疏不分,反倒是矯情了。
讓關係性親近的人受益,同時讓關係性疏遠的人受損,或說不受益,乍聽會有不公義的感覺,但是試想,若這件事本來那關係性疏遠的人就不在圈內,卻不講理地硬湊進來,這時候不理他,只管圈子裡的人就好,站在那人的角度,是可以說只是圈子裡的人受益,他是不受益而受損了,這樣我若是附和他,我是不是在矯情?還是頭殼沒蓋好?
重點是,這時刻,這事情,適用哪樣的關係性?彼此分際掌握得好,就會是「內舉不避親」,而只要有一方拎不清,就會有「走後門」的尷尬。
神對關係性,其實把守得相當嚴格。舊約是主僕關係,新約是父子關係,成約是愛人關係,哪個主管圈就是哪種關係,沒得打混摸魚。
對待不一樣,話語不一樣,恩典不一樣,相對的,要求也不一樣。
「成為愛人的同時,要做愛人所期盼的事情。」攝理人尊稱為老師的鄭明析牧師這麼說了。
要享受因關係性好而來的對待時,也要有堪得起這等關係性的付出。
關係性的重要性,不能小看,不能忽略,因為,那是明明存在的現實。與其看著別人關係性好而心裡覺得不舒服,不如思考看看那麼為什麼自己的關係性不夠好?或許該做的是起而立行,要不就是在人的交情上立下條件來拉近關係性,要不就是在 神面前立下條件,靠與 神的交情來拉近關係性。
總是,在首先關注與 神的關係性下,好好地按照旨意與特質經營與人的關係性,那麼,可望能在關係性的大海中快意悠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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