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 星期五

光芒與黑暗

Photo by Allec Gomes on Unsplash


處在「善」方的時候會知道什麼是「不義」,但是行不義的時候因為行「不義」,所以那時不會知道什麼是「善」。沒有行「不義」的時候會知道「那是不義」,但是「行不義的時候」無法分辨,所以根本不知道那是「不義」。


聽到了這樣的話語,但是頓時覺得有點暈:為什麼沒有行不義的時候會知道那是不義,行不義的時候就無法分辨那是不義呢?


接下來,又來了一句:


處在光芒中的時候看得出黑暗,但是處在黑暗中的時候看不見光芒,因此會一直生活在黑暗中,連那是「黑暗」都不知道。


蛤?為什麼處在光芒中的時候看得出黑暗,但是處在黑暗中的時候會看不見光芒呢?明明光與暗那麼明顯,就是因為處在黑暗中,所以會覺得一點點光也特別亮不是嗎?


我覺得,我應該是錯過了什麼,所以卡住了。


後來我把我的疑問,跟老爺大人說:「怎麼可能在黑暗裡會看不見光芒呢?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不是看不見,是根本沒有在看。」老爺大人這麼說了。


喔!有喔!這樣有感覺喔!


回到這兩段話語之前,攝理人尊稱為老師的鄭明析牧師先說了:


「人針對某件事情,一開始都會產生兩種內心:『該做嗎?還是不該做呢?』然而,決定後行動時,只會有一種內心。人在平常沒有行動的時候,能區分出『不該做的事、該做的稱義之事』這兩種。但是在做『不該做的事』的時候,就不會想到『該做的事』。」


在考慮的時候,會有這樣那樣的想法,但決定後行動,就只剩下一個,只往一個方向去。


這樣說來,既是背對著光往黑暗走去,自是看不見光了,或說,是根本沒有光可以看。


那麼為什麼說在光芒中看得出黑暗?


感覺這裡有個陷阱:在光芒中看得出黑暗,並不等於光芒中有黑暗呢。而雖說拿光芒與黑暗來做對比,置於兩邊,但其實,兩者性質是不一樣的。


黑暗,是因為沒有光。但光芒,卻不是來自於不黑。


光是原本的存在,黑卻不是。


在光芒的一邊,沒有黑暗,但可以瞭解若光被遮住,會有黑暗出現;在黑暗的那邊,卻是本身就只有黑暗,沒有其他。


善裡沒有惡。
光裡沒有黑暗。
行惡有喜悅,
行善也有喜悅。
偷來的東西吃起來很香,
自己付出辛勞獲得的糧食吃起來也很香。
然而,跟行惡者不同的是,
行善者掌握主權。
因著那主權,我耶和華會永遠回報。



神如此對攝理人,做了非常帥氣的結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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