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8日 星期六

犧牲嗎?

Photo by Rod Long on Unsplash


有件事工,幾次徵求協助者未果,於是有人找上了我。


我當下的判斷是,我的狀況並非很順利地就能做那件事,也是因此,之前我沒有想過要去協助那件事工。


有可能所有並非不樂意的人在自我判斷下,都覺得自己的狀況並不是很恰當,所以這件事就一直這麼膠著著。


「你可以犧牲一下嗎?」然後就這麼被問了。


唉,這問題真是令人皺眉頭啊。


後來我做了一些安排,把狀況變成可以去做那件事,不過也因此有另一部份的事情就無法顧到。


這,叫做「犧牲」嗎?都說皺眉頭了,我其實啊,對這個詞,感冒。


犧牲,是什麼意思呢?


維基詞典上是這麼說的:

1. 用於祭祀的純色全體牲畜。
2. 供盟誓、宴饗用的牲畜。
3. 泛指動物祭品。
4. 捨棄或損害人的利益。
5. 為正義事業捨棄生命;捐軀。


問我「願意犧牲嗎?」如果採用的解釋是「捨棄或損害人的利益」那一個,那麼,我,沒那個意願呢。以我這個浸了經濟學原理的腦袋來思考,就沒有這種事好存在啊!還談什麼意願呢?


若是被強迫而捨棄或損害利益,那就不是「願意」了。而如果「願意」,那就是覺得這樣的行動符合最大效用,是自己覺得這樣比別樣好才做的,所以又怎能叫做「捨棄或損害利益=犧牲」呢?


是吧?我情願選擇這個,捨棄那個,就表示願意得到「有這個,沒那個」的結果,這樣是在犧牲什麼呢?


所以我說,跟利益衡量有關的「願意犧牲」本身就是不合邏輯的話啊。


但如果對於「犧牲」,採用的解釋是:「用於祭祀的純色全體牲畜」而問說:「你願意在 神面前成為犧牲嗎?」那,我舉雙手願意啊,只怕,那是要最好的,最完美的,而我不夠格啊!


所有在教會做的事,要說是「犧牲」,要說是「奉獻」,好吧,如果是取「獻給 神」的意思,那我可以接受,若是要像計算利益一般,覺得是有損的,覺得是白白付出的,那我可不認同,又不是不自由的世界,又不是被逼的,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腦袋清楚之下做的選擇,都有自己期望的目標,就算有不開心,那也是覺得忍受這樣的不開心比起別的狀態要來得好,才會去做的。


簡單來說,只有「要」或「不要」,卻沒有「不想要卻犧牲」的矛盾。


要存著「犧牲奉獻的心態」去做事,還是要懷抱「按照主旨意的心態」去做事,我想,層次真的有別,幸福真的有別。


唯願成為配得上旨意的犧牲啊。而讓我不知所云的犧牲,小的不才,敬謝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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