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 星期一
家大業大
主日禮拜的證道話語中,攝理人尊稱為老師的鄭明析牧師問了大家一個問題:「你們想要每天都參與千年歷史宴席嗎?真的想嗎?」
想嗎?當然想啊!只是事情總不是光想就能成就的,想要成就,就要有相應的付出、相應的行動,到底要有什麼樣的付出、什麼樣的行動,才能讓人心想事成,每天參加千年婚宴呢?
「那麼希望各位能把新生命、新客人帶到宴席中,這樣就能每天參與千年婚宴。」老師接著這麼說了。
這好有道理啊!每天有新生命,就是每天有新人,當然就每天有婚宴,天天能參加啦!
講到宴席,老師又說了:「假設有位富豪來了,難道不會為他宰牛宰豬來舉辦宴席嗎?如果失散的兒子回來了,就算他淪為乞丐,難道不會舉辦宴席嗎?此外,如果離家出走的女兒時隔十年才回來,難道不會舉辦宴席嗎?」
欸?為什麼富豪來了,要為他宰牛宰豬來舉辦宴席呢?我比較希望是他請我吃飯呢!畢竟對方家財萬貫,而我兩袖清風啊!
失散的兒子回來了,甚至淪為乞丐,要舉辦宴席嗎?離家出走的女兒多年後回來,要舉辦宴席嗎?高興是高興,喜悅歸喜悅,但萬一他們的狀況糟到我難以承擔,連我原本的生活都會被拖累,那該怎麼辦呢?
瞬間我覺得,我的想法,陰暗啊~~~~~~
聖經當中,耶穌講過的「浪子的比喻」非常有名。
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路加福音15:11-24)
這比喻很好,對不對!照這樣做不是很好嗎?為什麼我要有陰暗的想法啊~~~~~~~
嗯……可能是因為,現實中我資產有限,並非如比喻中的父親那樣家大業大,沒有能讓小兒子把分到的家產揮霍光了還可回家吃喝快樂的底氣……所以如果真的有那種離家多年混得很糟還要回來啃我老本的事情,我大概是,承擔不起,不太能笑著面對啊!
但我,真的跟家大業大無關嗎?
就肉體世界的條件來說,確實離家大業大可遠了,然而,就屬靈世界的狀況來說,我雖然自己不能說家大業大,但我背靠的 神還有主,著實家大業大!
不是普通的家大業大!是富豪來了也要甘拜下風的家大業大!是來多少個浪子都不怕的家大業大!就是不必計較,可以放心隨意開宴席的家大業大!
倍感驕傲。
對於家大業大寬容地接納我的 神還有主,由衷地獻上感謝。
甚願我的靈魂體在 神和主的保守下,持續往配得起家大業大的程度邁進,而能在靈界肉界都做到遊刃有餘。
並願心靈上的浪子們,都早日回到 神的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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