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 星期日

一直喜歡下去

Photo by Artsy Vibes on Unsplash


人們選擇<伴侶>或<愛的對象>時,
首先會按照想法來選擇對象,
會按照自己愛上並習慣的<模樣和形像>來選擇。
然後會說:「我喜歡這種型的。」
在街頭上看,
每個人都按照自己所愛上的、按照特質來成雙成對,彼此喜歡。
~鄭明析牧師證道話語



是這樣對吧?


總是會選擇喜歡的來成雙成對,來讓自己覺得歡喜。


但為什麼,世上怨偶還是那麼多?


之前有個姐妹回老家一趟,見到家人和親朋好友固然很高興,後來,卻是帶了鬱悶回來。


有好幾個朋友,才短短一兩年,就結婚又離婚了,讓她很驚訝。


「當時都愛得死去活來的呢!怎麼結婚沒有多久,就狠狠地分手了呢?」


愛的時候,鐵定是喜歡的,不過,卻沒有辦法一直這樣喜歡下去,為什麼呢?


一個很根本的原因是,不成熟下的喜歡,所考量到的部份很片面。有考量到的那小部份,可以帶來滿足,但沒考量到的其他部份,無法滿足的狀況會一一湧現。當不滿足的部份超過滿足的部份,不滿足的程度遠超過滿足的程度,以為是從此幸福快樂的愛之船,就翻了,就更顯得當時的「愛得死去活來」就像是夢一場。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創世記1:27-28



古早古早, 神就已經針對這樣的事,給予了教戰守則。先是「生養眾多」,這在英文聖經裡,用的是"be fruitful and increase in number”,意思是在個人層次要先結實累累,先成長為成熟到可邁入下階段的個體,再來「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就是成家與立業。按照順序來做的話,前途就可望一片光明。


成長後,回想起未成長前的喜歡,冒出冷汗而敬謝不敏是很自然的。



然而太多人或不知,或不理會這樣的教戰守則,打著「只要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旗幟,在還是媽寶、小屁孩、公主病、王子病、自私鬼、草莓、不食人間煙火等等這樣的狀態下,就以著只能承擔一點點責任的喜歡大肆地談情說愛,就免不了「愛得死去活來後分得轟轟烈烈」。


Photo by Michael Fenton on Unsplash


有 神的教導,有世上活生生的例子,攝理人,因而對戀愛與婚姻,即使讓世人覺得無法理解,仍堅持著絕對的慎重。


但攝理當中,還是會有在愛情和婚姻中感到辛苦的狀況。


呃,這是自打嘴巴嗎?


不是的,沒事自打嘴巴幹痲?本來,婚姻啊,已經很慎重也是,從自由自在的單身成為相互扶持的對偶,一定會有需要磨合的地方啊。有位師母分享過,她在結婚後,跟先生之間算是磨合了兩年,然後漸入佳境,鄭明析牧師知道後,呵呵笑說:「那你們蠻努力的呢,一般是三年吧。」


只是,除了正常磨合衝突,偶而也會有讓人惋惜的狀況產生。


前幾天,在準備代表禱告的時候,想到人的記憶很不可靠,得到感動的時候,聖靈充滿到宛如是超人一般,什麼都能做到,然而過不了多久,就把那火熱的感動漸漸忘卻,而一事無成。


再想到,愛情不也是這樣,動心那一刻的感覺,如果能夠一直牢牢記住,是不是也就能一直喜歡下去呢?


即時是在教會裡,在 神面前,那麼謹慎認真而選擇彼此,若是忘記了起初的感動,也不免就會走上坎坷的道路


明明,那時有聖靈的感動,不是嗎?怎能否認呢?


曾有的感動與美好,忘記了,就想起來!不見了,就找出來嘛!


如同攝理名句之一所說:「若忘記,就會死。」得要有這樣的覺悟來記著才行啊。怕自己實在是太不可靠的話,就應該要向 神懇求,把那感動刻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連閉上眼睛時都不會看不見,直到化成行動實踐為止啊。


這樣,不應當,就當停止。


應當,就當卯起來一直喜歡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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