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

沒能遇見的缺憾

Photo by Amador Loureiro on Unsplash


聽過人說,若沒有遇見能讓你很愛很愛的對象,是一種缺憾。


那麼,若沒有遇見一位能讓你無法停止見證的人,其實也是這樣吧。


在聆聽這週的主日證道時,我有了這樣的想法。


怎麼來的想法呢?


那時,話語說到有其他教會的人,對於我們那麼大力見證被攝理人稱為老師的鄭明析牧師,覺得很驚訝。


身為攝理人,見證攝理,見證老師,見證 神的動工,也為此禱告,是很平常的事,然而,非攝理人不明所以然,因而覺得攝理人奇怪、過頭、狂熱、偶像崇拜……,其實還蠻常見的。


「但是,他為了我們而活,為我們領受所有的話語,沒有為他禱告,不為他見證,不是做人的道理。」不就是這樣嗎?


是的,我的老師,那一副身軀,那一顆心靈,從過去到現在所承受的,完全不是一般的水準,也完全不是一般人可想像的水準,不了解的人,豈能有合宜的回應呢?


然而,對攝理人來說,我們所為他做的,就算他人看來是過頭的,卻是一點都不奇怪的事,甚至,摸著良心說,我們做的,還有得欠呢。


我,只不過是見證,他,卻是為我捨命。


如同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裡所說:「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羅馬書9:1)」攝理人,也不過就是在做這樣的事情。


使徒保羅在為耶穌見證的時候,是聖靈充滿,是感動充滿,也是幸福充滿的吧。


「一生當中,能夠遇上可以全心全意對待的人」,難道不該這樣希求嗎?還是,一輩子當中,就只是在塵世中來來去去,什麼都淡如水,這樣來得好呢?


即使遭遇患難逼迫,仍要為他見證,能遇上讓自己這麼做的人,那是一種幸福,是一份圓滿。


“If I perish, I perish.”


真的,一生當中,若沒能說出這樣的話,原來,就是一種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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