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0日 星期三

效法


昨天聽到了一句話,聽到的時候有點驚訝。


驚訝的原因是,那句話出現得並不合時宜。


至少我聽起來很突兀。


我問坐在我旁邊的妹妹說,現在大家都會使用這樣的表達嗎?妹妹說沒有,她覺得那人應該是想表達另一種意思,但是措辭不當。


我想起那句話,以前華麗地出現過,當時我也覺得在正式的場合做這樣的表達並不是那麼恰當。但是因為確實被說的那個人是被公認符合那句話的,所以雖然覺得不適合在正式場合那樣說,我也只當作是每個人的國情文化與感受都不同,可能是我自己少見多怪吧。


再次聽到,我想兩年沒回台灣了,或許我的國情文化與感受有點偏離了,所以才問了妹妹。依妹妹的回應,我想我的感覺應該還不算過度才對。


有種感覺:這是一種搞不清楚狀況的效法。因為先前有過華麗的出現,所以刻印在腦海中,並效法了出來。


效法,是很普通的事情,許多學習的過程,都是一種效法。

然而,學習了什麼?效法了什麼呢?


我想到有時候人們會說:「希望能像所羅門王一樣聰明。」啊,所羅門王確實是聖經上記載的,有智慧到別的國家的王都特地來參觀的王,但是,跟現代人比起來,所羅門的聰明算什麼呢?現代小學生的知識都比他來得豐富咧。所以如果「一樣聰明」是說腦袋裡裝所羅門知道的東西一樣,就有點尷尬了。


可向所羅門效法的,是他體會自己不足,懇求 神賜下智慧的智慧;是他為了懇求,一千日不間斷地獻上燔祭的毅力與決心;也是他領受智慧之後,努力治國的行動力,卻不是表面上的聰明。


自認最愛 神,信仰最好,飽讀經文,嚴尊律法的猶太宗教人,都學到了些什麼,結果殺死了 神所差來的彌賽亞耶穌呢?


律法是為什麼出現?經文是為何寫下?藏在背後的意義遠比表面上的字句來得重要。


是效法皮毛,還是學到精髓?


要像一個人,靠複製外型是不夠的,甚至會畫虎不成反類犬。


使徒保羅曾因有人在教會中分派,說自己是屬保羅的,或是屬亞波羅的而寫信勸阻這樣的事,並說:「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哥林多前書4:6)

效法皮毛就難免變成尷尬的狀況。


所以,唯有效法主,並且按照話語,了解之後來效法。




為此,努力與主交通來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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