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的禱告會,人數有點少,因為有些人去參加了在外地的活動。
那是一個據說有限制人數的活動,所以沒有開放讓所有的人參加。
我坐在最後一排,邊讚美著,邊看著坐在我前面的這個人、那個人…
「啊,這個人,去的話,應該很好吧…」
「啊,那個人,也該要去吧…」
若問我的意見,只要那個人有意願,沒有一個是可以割捨的。
固然說有人數的限制,不過,是怎麼個限制法呢?
我想到大學時在課堂上討論過一個例子,就是法律上規定總統參選人,必須年滿四十歲以上,當時我們討論的是,這個限制有沒有必要。
如果說,選總統意謂著由人民選出一個在眾多的參選人中符合最多人心目中理想國家領導者的人,那麼,年齡確實可能是選擇的一個考慮。可是,為什麼是四十歲?到底是什麼理由,讓在三十九歲又三百六十四天大的人多跨過一天就可以從不理想的狀態變成理想的狀態?假如「四十歲」果真是百姓心中的魔咒,差一天都不行,那麼就算沒有限制四十歲以上才能參選,未滿四十歲的人仍舊不會凍蒜。但假如「四十歲」不過是個參考值,並不是那麼絕對的要件,卻因法律有所限制,只有三十九歲卻優秀到不行的人,縱使其他條件都比別人好,也會被卡在門外,無法成為百姓的候選人。這是人為限制使得資源扭曲的狀況了。
當然課堂上的討論,常常簡化模型,就像在真空況狀下來做實驗一樣,所以不見得絕對符合實際,不過仍舊可以導出一個值得考慮的方向。
所以,限制,是怎麼個限制法呢?又是,誰來限制呢?
該由 神來決定的。而 神的決定,又會取決於人怎麼做。
人看著限制而綁手綁腳的部份,若彼此都交託給 神,會圓滿解決的。
「 神啊!有惋惜的感覺呢!」這麼想的時候,心中來了一個感動:「不是告訴過你們,十四萬四千人的部份了嗎?」
聖經啟示錄中,提到「十四萬四千人」,這「十四萬四千人」的數目,不知成了多少教派的罩門,堅持著到那日,唯有十四萬四千人能得救。
然而,在 神透過鄭明析牧師傳達的話語中,很清楚地說到:
啟示錄7章4節記載:「受印之人有十四萬四千。」這裡的「十四萬四千名群眾」是象徵性的數字。「透過聖子分體」聆聽這時代所宣布的聖子話語的人,就是這時代受印的人,這些人會被納入 神所揀選的群眾當中。
也說過:「難道我只會救援十四萬四千人嗎?假如說我只揀選某人來救援他,這樣的說法就很像是『會下地獄的人是從太初就被注定,然後出生的』,不是嗎?我何必創造將要下地獄的人呢?要明白這一點。以理致來瞭解,以體會和學習來瞭解吧!人沒有救援的特權。不能帶著特權意識。我會救援我所期盼的人,也會救援對我而言合宜的人。」
啊, 神對我們,沒有先設限呢!就算有人的人為限制,也是先想著,與 神達成一對一交通吧,這樣,人為限制也會被 神打破的。
象徵性的十四萬四千人,都一對一地與 神交通吧,不要設限,也不要被限了。
十四萬四千人,都向 神獻上榮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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