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怎麼過?

 


以前看過一本書,很久了,怕有二十年了吧,確切的書名已經不復記憶。


 


那書中集結了多人對一個題目寫下的短文。


 


題目是:「如果你還剩下三十天可活,你要怎麼過?」


 


老實說,不只確切的書名不復記憶,縱然有數十人提到了他們所想的「僅剩三十天生命的生活」,現在我也沒一個有印象的


 


不曉得該說我記憶太差,或是那些文章的內容不夠深刻啊。


 


會想起這件事,是因為早上晨禱的時候,想到有時候人會被斷言:「某年會有大劫。」或被說:「恐怕活不過幾歲。」之類的,準不準是一回事,而聽了之後會有什麼行動,又是另一回事。


 


就想到這個題目:「如果你還剩下三十天可活,你要怎麼過?」


 


不免都會想,還有什麼事情是想做沒做,不做會死不瞑目的?如同不久前看過的一篇極短篇「溫柔子彈」,就是以一個女子決定在死之前完成願望為描寫的主軸。


 


但我是很無趣現實的人,所以問自己這個題目時,就很現實地回答了:


 


如果是現在,被宣告只剩三十天可活,那我會跟公司請一個月的假,也叫老公和兒子請一個月的假,先去月明洞待一個禮拜,再回台灣跟家人團聚,跟還沒有相信 神的人再說一次:「相信 神是王道啊!」並把為數不多的財產先清點好,最後找個好溝通的醫院結束。萬一三十天後還活得好好的,就回來銷假上班


 


如果是年紀大了,已經是退休在領老人津貼的時候,就省了請假那一道程序,其他的應該也差不多吧。


 


好像,很不刺激咧


 


但是,我再次發現我很幸福啊,當然也有想做沒做的事,也有想擁有卻沒擁有的東西,不過好像沒有什麼是不做會死不瞑目的事,也沒有什麼是沒有擁有就會含冤歸天的咧。


 


因為,我的人生,已經交在主手上了,所以每天總結下來,都感謝,都滿足。


 


明天,會獲得希西家的十五年,還是會一夜之間靈魂散去,沒有人知道,唯有掌管天上地下一切的 神才有資格論定。要屈服於命定,或是要創造出運勢,在 神,也在於自己。


 


我想,不管有幾個三十天,我都要過得感謝,過得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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