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9日 星期日

年輕人-貪心的大叔

This file comes from National Museum of Korea


有一個年輕人,嗯,現在已不是年輕人了,不過,接下來講的,是他在青少年時的一段故事,所以,我們就稱他「年輕人」吧。


年輕人的家鄉在偏僻的山野中,因為生活很苦的關係,從小就不斷地思考著人生的問題。小學的時候,年輕人從學校老師口中聽到了福音,知道耶穌是救世主,所以努力地去教會、讀經、禱告,希望能夠見到耶穌,得到救援。


讀經是年輕人在主面前,做了又做的事情,讀到滾瓜爛熟的地步。神奇的是,即便已經熟得不能再熟,看到創世記的第一個字,就可以想到啟示錄的最後一字了,年輕人還是每每從讀經當中,再一次、又一次地得到新的感動與體會。


這天年輕人看到了出埃及記裡,從上主日學時就背起來的摩西十誡。


「啊,這十誡,雖然是那麼多年前立下的法,到現今,卻仍是世界各地法律的根本咧。果然 神是全知全能,從阿拉法到俄梅戛的 神啊!」


放下聖經,年輕人坐在屋前,邊吃著午餐,繼續思考、讚歎 神的作為。


忽然來了一位沒見過面的大叔。


「你好啊。」


「喔,你好。大叔不是這附近的人吧,沒見過你呢!」


「是啊,我是從城裡過來的。」


「大叔來我們這山谷中的窮鄉下做什麼呢?」


「啊,我是想問問,你們家有沒有,在耕種的時候,從田裡挖出來的碗啊,盤子啊,那些東西。」


「從田裡挖出來的啊......有啊,我跟哥哥一起挖到過。但是你要找那種東西做什麼?」


「我是研究古瓷的專家,想說不知道這附近有沒有埋在地裡的古瓷出土,所以過來看看。如果不錯的話,我願意出價購買。」


「好啊,不過我正在吃午飯,等吃完再去拿好吧?大叔要不要來塊地瓜呢?」


「喔,好啊,也有點餓了。」


吃完飯之後,年輕人去屋裡拿出了一個碗:「大叔啊,你看看,這個就是我和哥哥從田裡挖出來的碗,之前有人說大概可以賣個三五萬塊吧。」


「這個啊......不是什麼特別的東西咧,價值不到幾千塊啦。這樣吧,一萬塊的話,我就買了。」


「大叔,你說你是研究古瓷的專家,那麼這個碗值多少錢,你應該曉得嘛,如果只值一萬塊的話,我要是專家,是連買都不會買的。你不要欺負我們鄉下人啊。」


「哎呀,講什麼欺負人呢?真要說,我啊,我才倒楣呢!」


「是嗎?怎麼回事?」


「我為了找古瓷的蹤跡,跑遍了各地,找了三年之久。兩個月前,在山下的村子路邊,看到一個老太太在賣菜。她賣的菜我是沒什麼興趣,不過,她用來裝零錢的碗,吸引了我的目光。」


大叔開始滔滔不絕地講起兩個月前發生的事情。


「那是一個上古的青瓷啊,顯然老太太不識貨。我就跟老太太說:『這碗挺雅緻的,我想買回家放在桌上養株小花。賣我不賣呢?』老太太說那是她兒子在田裡工作時挖出來的,送給她說若能賣點小錢就拿去當零花吧,老太太邊賣菜邊賣碗,卻沒人對那碗有興趣,就拿來裝零錢用了。我問老太太要賣多少錢,老太太說想要五萬元賣我,我就跟她殺價,只肯給她兩萬元,最後老太太拜託我再多給一點,我答應多給一萬,所以老太太就以三萬元把那個青瓷賣給我了。


我得到了一個上好的古董啊,開心得不得了。而且好事不只一樁喔,後來我又遇到一個婦人在路邊賣人蔘,她因為開市的那天有事不能去擺攤,只好在路邊看看能不能賣掉一些,多少賺一點。我看那人蔘品質不錯,就問她要賣多少錢?她說若我全部買下的話,算我二十萬元。我跟她殺價,只願意出十萬元。那個婦人聽到我砍了一半的價格,就不想賣了,不過我跟她說,若不賣給我,恐怕一天過去她也是賣不出去,後來她就被我說服了,大半袋的人蔘就賣了我十萬元。」


「大叔,你殺價殺得太過份了吧,對方真可憐啊。」


「不是這樣講的,這是我懂得做生意,也算是運氣好,天賜良機啊。」


「那你為什麼現在還要再跑來這邊找東西?也太食髓知味了吧。」


「唉,事情本來一切都是很美好的,後來卻發生了不幸的事。我提著大半袋的人蔘,又拿著一個青瓷碗,覺得行動不太方便,還有也不想讓人看到我的寶物,就把青瓷碗放進裝人蔘的袋子裡,然後去趕最後一班回城裡的公車。」


「大叔啊,你手裡拿著貴重的東西,還跑去搭公車喔,怎麼這麼小氣啊?」


「你知道什麼啊,小錢也是錢啊。不過你說得對,假如我那天不要去搭公車,花點錢搭計程車的話就好了。我上了公車,只剩最後一排的中間有位子坐,我就坐了上去,後來人越上越多,車子都擠滿了。我抱著裝人蔘和青瓷的袋子,小心翼翼地不讓別人碰到。可是,唉,可是,後來我竟然累得睡著了!」


「啊?大叔,你怎麼那麼不小心啊。」


「結果,我驚醒過來的時候,就發現袋子已經不在我的腿上,青瓷碗從袋子裡滾到地上摔破了,人蔘也掉在地上被人踩爛了。天啊,老天爺怎麼這麼會開我玩笑呢?我從大好運瞬間跌落到壞運中,因為受不了這樣的打擊,回家後病了兩個月,躺在床上爬不起來。後來我想這樣下去會出人命的,還是振作起來,或許老天爺會再讓我獲得一次好運吧,所以我又回到這附近來尋找,看看能不能找到寶物。」


「大叔啊,那請問一下,到底那個青瓷,價值是多少呢?」


「那個青瓷啊,最保守估計,應該可以賣到三千萬元以上吧。」


「什麼!三千萬!大叔啊,你應該摸著良心來做事吧,那個老太太才跟你開價五萬元,你居然還殺價!你起碼也該給她個三五十萬才合理吧!」


「可是我身上沒那麼多現金啊,而且如果我說要給她三五十萬,她可能就會起疑,覺得這個碗更值錢,就不賣我了。」


「就算這樣,你也要想辦法給她該得到的利益啊。你太貪心了,大叔,你沒上過教會、讀過聖經嗎?聖經上記著 神賜下的十誡,裡面說不可偷盜,也不可貪戀人所有之物,這是連小朋友都知道的。大叔你如果遵守這個誡命,公義地對待人的話, 神怎麼會收回你遇到的好處呢?」


「唉,說這些都來不及了,我只期盼,再遇上一次好事啊。」


「大叔,你不拿著良心來做事的話,是不可能會再遇上好事的!」


「真的嗎?嗚嗚~~」


「大叔啊,其實,有比找到一個古代青瓷更好的事情喔。」


「是嗎?是什麼?」


「大叔你應該上教會,相信耶穌,耶穌賜給你的,是比這些還要好上百倍千倍萬倍的永生的祝福,而且不僅如此,你相信耶穌後,會變得亨通,那時一定會遇到比兩個月前的機會更好的事情的。」


年輕人向大叔傳達福音,大叔帶著年輕人所給的建議下山了。雖不知大叔後來有沒有聽年輕人的話去教會,不過年輕人在多年後,仍然會想起大叔的事情,並且告訴跟隨的人們,良心的重要。


(文中的金錢單位,原本換算成台幣來寫,後改回韓圜價值)


附註:記載在舊約聖經中的十誡(出埃及記20:1-27)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 神。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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