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 星期二

隨心所欲

能夠隨心所欲是一種愉快的事。


 


然而在人沒有完全之前,


能夠隨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百分比真的太有限,


若是每個人仍舊放縱自己隨心所欲,


結果就是你打我,我打你。


 


如果不想你打我,我打你的話,


只好明訂規矩,嚴格謹守。


不過若彼此都太主張自己的權益時,


不是談判破裂,就是可以達成的和平層次不會高到哪裡去。


 


以前參加學校樂隊,很樂在其中。


有一次卻聽到一位老師說:


「所有的樂器練好之前,發出的都是噪音。」


雖然知道他講的也沒錯啦,


但是聽到的時候,心情還是受到一些傷害。


 


對他來說,


我們練習的時間侵犯到他的清靜,


但是對我們來說,


若為了不製造令人不喜悅的聲音就停住的話,


根本就沒有未來可言,永遠只停留在噪音的階段。


 


為了這樣的衝突與矛盾,


所以有了時間和場地的分配表。


在練習的時間與場地內,學校支持樂隊,


其他的時候,支持想要清靜的人。


 


生活當中彼此利益衝突的事情也不少,


神愛這人,也愛那人,


並不願意哪個人全然受損,


在主張自己權益的時候,


應該要了解這一點。


 


如果愛心的層次提高的話,


會把對方的利益考慮進去,


彼此都這樣做的時候,


隨心所欲的自由及帶來的利益,


都會大大地提升。


 


也許不能期待別人也有這樣的體會,


但是從自己本身做起就是萌芽的開始。


 


~這是在200112月寫下的一些文字,剛好這禮拜的話語講到「公義的理想世界」,就給它重見天日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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