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7日 星期一

地獄

據說,


被火燒,


是肉體能感受到的至極痛苦。


 


你以為,地獄就是這樣了吧?


 


非也,


沒那麼簡單的。


 


過去所犯的錯,所造的孽,


還有自以為是的驕傲,


前因後果,一次讓你看得到,


曾經被狗吞吃的良心也自動歸位。


 


所以你驚惶地不住道歉,


羞愧地猛力感謝,


讓地獄成了「請,謝謝,對不起」的示範單位。


 


可是,


晚了。


 


地獄,


本是跟道歉與感謝就不搭軋的地方。


 


過去未說的道歉與感謝,


在那地方被述說千次萬遍,


也是傳達不出來的。


 


偏偏,


過去未使用過的良心,


轉性變得長生不老又堅毅不拔,


完全不接受道歉和感謝沒有用的事實,


堅持到底地做下去。


 


那是,


後悔又後悔,


無力再無力,


寧可被火燒而結束一切,


卻什麼也無法改變的地方。


 


千萬,


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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