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7日 星期三

為什麼被打勾勾或打叉叉呢?


箴言6:16-19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
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
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
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


這個主日禮拜的講道,使用的是箴言6:16-19的經文,教導神所憎惡的事情及人,也教導這些神所憎惡的事情的相反就是神所喜歡的事情,如果我們做神喜歡的事情,就會變成神所喜歡的人。


禮拜三的時候,我以這篇講道做了一份閱讀測驗給國小的孩子做。


既然是閱讀測驗,當然要有問題:


1.寫出神所憎惡的事情有哪幾種。
2.寫出神所喜歡的人有哪幾種。
3.神喜歡的打勾勾,神憎惡的打叉叉。
( )幫受傷的人塗藥的撒馬利亞人
( )賣主的猶大
( )幫門徒洗腳的耶穌
( )追趕大衛的掃羅
( )惡評神的歷史的稗子
( )接待天使的亞伯拉罕
( )獻上一千燔祭的所羅門王
( )幫助同學的小朋友
( )說同學壞話的小朋友
( )把聖殿的器皿拿來用的伯沙撒王
4.說說看第3題的這些人為什麼被打勾勾或打叉叉呢?


坐在我旁邊的兒子,寫啊寫的,後來我瞥了一眼,發現他在寫第四題。奇怪,這個不喜歡寫字的孩子應該很高興只要「說說看」卻不必寫啊,怎麼這麼甘願地寫了起來?可是,有十個人呢,怎麼會只寫了一句呢?


等他拿去給他那個部門的輔導大哥哥看了以後,我說我也要看。


那謎樣的一句是:


「因為要把神喜歡的和憎惡的人分開的關係。」


嗯,原來我出了爭議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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